干部召回彰显为民实干决心

17.02.2016  07:05

  日前,海东市出台规定,派驻贫困村的第一书记、扶贫干部,若工作不称职将召回问责。《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企业召回缺陷产品,是对消费者负责,组织召回工作不力的干部,是对老百姓负责,是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负责”。

  长期以来,在扶贫(驻村)干部队伍中存在极少数“另类干部”。这些人,有的名为扶贫驻村干部,实则长期找不到人影,既不在选派单位也不在派驻单位;有的受不了农村艰苦生活条件,甚至以所谓“农村没有马桶”为由隔三差五回原单位,不一而足。由于直面广大基层群众,这些干部虽然人数不多,但负面影响极大。因此,有没有决心整治这些害群之马,是判断我党是否为民务实的标杆之一。

  产品质量不过关,负责任的厂家就要召回重修。同理,干部“质量不达标”,负责任的党组织也应该召回问责。干部召回制度打破了“铁饭碗”的传统观念。“工作不称职”,就要“打道回府,闭门思过”。想要在基层“混”,愈发困难。以“干部作不作为,百姓满不满意”为新标准来检验党员干部的“实干能力”,是大势所趋,也体现了我们党对百姓负责,实实在在干工作的决心。

  干部召回,以精准扶贫为“试金石”。海东市的做法,是对扶贫驻村干部任用的新举措。实行干部召回制度,是对帮扶机制、考核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完善,是以精准扶贫为依托,产生的精准选用干部新制度。只有“精兵良将”才能精准扶贫,只有真刀实干,才能啃下脱贫攻坚这块硬骨头。因此,在扶贫工作中,只有“低下头,俯下身,两脚粘上泥”,才能成为好干部;只有真行动,才能打赢脱贫攻坚战。而那些“残兵败将”,则必须“回笼”反思,接受组织问责。

  对“人民负责”是我们党做任何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干部召回机制”充分体现了这种责任感与使命感。“召回”是一种外在的刚性约束,而这份责任更重要的是来自内心的自律。只有“刚柔并济”,才能战无不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