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好干部标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 ——全省干部工作综述

16.08.2018  20:11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高度重视全省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干部标准贯穿到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各个环节,着力发现培养选拔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突出政治标准,大力加强干部队伍政治思想建设

  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政治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党内集中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党性党风教育作为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政治思想建设的有力武器、有效途径,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民族地区实际,把反分裂反渗透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作为检验干部政治立场的重要标准,引导广大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时刻绷紧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弦,对个别政治上动摇、关键时刻不敢担当的干部,坚决作组织处理,保证各级干部始终做到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挚,不断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强化制度支撑,做到精准选人用人

  研究出台《青海省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青海省省管干部动议办法(试行)》《青海省省管干部民主推荐办法(试行)》《青海省省管干部任前考察办法(试行)》《青海省省管干部讨论决定办法(试行)》《青海省省管干部公示办法》,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形成“科学规范、有序衔接、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闭环系统,构建起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制定出台《青海省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察及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常态化了解、近距离接触掌握干部日常表现,通过典型事例、科学数据、具体行为特征等,全方位、历史地、辩证地看待干部,提升评价识别干部的精准度。定期对省管领导班子运行、整体结构、优化方向、进退留转及干部储备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科学配置干部资源,为选优配强班子打好基础。研究出台《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女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及时开展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和适时补充工作,统筹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现各级领导班子结构优化、老中青梯次配备,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功能和干部队伍生机活力。十八大以来,全省选拔任用女干部8123名、占总数26.6%,少数民族干部12774名、占总数41.8%;党外干部3316名、占总数10.8%。制定《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更新观念、创新方式,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平衡照顾等观念的束缚,敢于打破隐性台阶,大力发现选拔使用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大胆使用在维护稳定等工作中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干部。着力改进推荐考察方式,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综合分析推荐考察情况和干部一贯表现,具体深入了解人选情况,及时把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严把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实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双签字”,新提拔人选考察公示和任前公示“双公示”等制度,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落实好干部标准,鲜明重实绩实效的用人导向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结合青海实际把好干部标准具体、生动、鲜活地落实到选人用人的实践中。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信念坚定作为前提,把为民服务作为根本,把勤政务实作为本职,把敢于担当作为责任,把清正廉洁作为底线,把在反分裂斗争、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面前的态度和行为作为识别使用干部的“硬杠杠”,看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坚持在一线培养锻炼干部,积极选派干部到维护社会稳定、处理突发事件、抗击重大自然灾害等矛盾较为复杂、问题较为突出的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坚持在一线选拔干部,面向村(社区)干部和企业生产一线职工公开考录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公务员42名。制定出台《青海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明确9个问责情形、16个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建立每半年盘点报告制度,完善“下”的程序,畅通“下”的渠道,推动形成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实施细则》出台以来,全省调整“下”的干部共1641名。

   突出正向激励,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指导意见》,按照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要求,把政治教育、思想引导、用人导向、考察考核、容错纠错、培养锻炼、关心关爱等各个环节贯通起来,全要素、全链条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最大限度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印发《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身心健康的若干措施》,提出开展身心健康教育培训、坚决落实干部休假制度、定期组织基层一线优秀干部学习疗养、完善干部健康体检制度、加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健全谈心谈话和心理检测机制、加强高海拔地区干部交流工作、加强干部保健工作等9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厅级非领导职务的激励作用,统筹考虑年龄较大的干部和年轻的工作骨干,有效激发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青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