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区将村级权力“关进笼子”
青海新闻网讯 让群众当家作主,让程序阳光规范,让监督公开透明。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结合“三议一表决”制度,全面推行“163”工作法,使村级权力运行受到有效约束,实现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操作。
权力“入笼”,是政府的职责,是人民群众的要求,是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平安镇将权力“入笼”,正是为了不断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村民参政议政能力,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管理权、决策权、监督权,更大范围、更大程度地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
平安镇将推行“三议一表决”制度,全面推行“实名票决制”,凡涉及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农村低保评定、村级财务支出、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等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和村级重要事务,一律采用实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交党员和村民(户)代表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让群众在村级事务管理中从“能参与”到“敢决策”,变“替民做主”为“让民做主”。
六个流程,让程序阳光规范。统一印发《村级事务党员审议表》和《村级事务村民(户)代表实名票决表》,通过“村两委或村民代表提议、党员大会审议、公开公示、村民(户)代表会议表决、村委会实施、村务监督委员全程监督”六个基本流程,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村民(户)代表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并将投票结果现场公布,形成村级事务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分离、互相制约的村民自治模式。
三种机制,让监督公开透明。建立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以群众监督为主体、以镇党委监督为支撑的“三监督”工作机制,全面规范“三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形式。同时,镇纪委不定期对各村公开后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镇范围内通报,确保监督实效。
截至目前,全镇共通过“实名票决制”决定村级年度财务支出预算、两节走访慰问、农村低保评定、村民回迁等重大事项18件,答复和解释党员群众异议3起,采纳合理性建议2条,有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