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青海 法治青海:平安,促和谐 振兴,惠民生
黄南藏族自治州:开设领导干部“大讲堂”,推进重点乡镇综合整治,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推进项目建设,提振发展信心。
果洛藏族自治州:干部进村入户走访宣传,通过侦办案件、消除隐患,有效提升综治成效。深化平安创建,加大社会管理科技投入力度,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狠抓项目落地,促进民生改善。
省公安厅:整体防控,精确打击,全力攻坚重点专案,优先保障藏区警力,切实强化基层基础。
省农牧厅:围绕改善民生、保护生态、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有力促进工程区农牧业发展。
省水利厅:确立项目,推进实施,进一步提高水利基础设施水平。
省交通运输厅:不断扩大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稳步提升农牧区公路通达通畅水平,不断改善运输服务条件。
省发改委:推进政策落实和项目建设,加强调研和督导检查,全力争取国家对交界地区给予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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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看出,自去年8月我省与川甘交界地区平安与振兴工程启动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刻认识到,平安与振兴工程不仅仅是哪个地区的事,也不仅仅是哪个部门的事,项目地区和各职能单位紧密配合,精诚合作,推动平安与振兴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省委、省政府从全省大局出发作出的这项重大决策部署,加快了地区经济发展,促进了项目地区平安稳定,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平安与振兴工程主要包括我省与四川、甘肃交界的同仁、尖扎、泽库、河南、班玛、久治、达日7县,在我省藏区工作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
让好政策走进老百姓的心里才是真正的好。去年8月以来,项目地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结合全省广泛开展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等重大活动,注重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果洛通过进村入户走访宣传、结对认亲交心互谈、扶贫帮困贴心谈和集中办班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向基层群众讲清省委省政府实施平安与振兴工程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重要举措,坚持依靠、信任、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各族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平安与振兴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夯实推动工作的群众基础;黄南也始终扭住思想引导这个关键不放松,通过编印《基层干部实用读本》系列教材,以举办报告会、专题培训、巡回宣讲等方式,持续在机关单位、农村牧区、学校、企业等地集中开展政策法规等思想教育引导工作。
让平安走进老百姓的心里才是真正的平安。平安与振兴工程启动实施以来,黄南、果洛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以推广“班玛经验”为重点,深化重点人员排查帮扶管控、重点乡镇综合整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群众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有效的举措一手抓依法打击,一手抓强基安民,切实解决了一批百姓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确保了交界地区的持续稳定,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水平。黄南州在确定5个重点乡镇的基础上,将综合整治工作延伸到村社、社区等地,重点加强违法犯罪的打击侦办、化解历史遗留重大矛盾纠纷、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打击取缔非法组织等。综合整治期间,各类矛盾纠纷下降11.5%,一些长年未解决的问题通过综合整治得到有效解决。果洛州在深入摸排的基础上,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组织建设等11个方面的任务,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全年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得到了有效加强,社会治安环境有了明显改善,社会大局保持了持续稳定。省公安厅组织实施了青甘川三省交界地区"百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同时积极争取合理调配,为项目地区及时充实警力。去年4月,在全省公安机关新增的1500名编制考录工作中,黄南州公安局和果洛州公安局的实际招录岗位都达到200人以上,目前招录工作已经全面完成,新招民警已经全部到岗履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两地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问题。
平安稳定是实现振兴发展的重要前提,振兴发展是推进平安创建的重要基础。根据《意见》和《规划》,两州及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协作,与现有各专项规划紧密衔接,强化资金保障落实,扎实推进各项项目建设。去年省发展改革委安排黄南、果洛两州各类建设项目16项,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亿元(不包括黄南州同仁、尖扎县自筹资金3915万元)。截止到目前,两州已完成项目建设投资1.1亿元。此外,省扶贫开发局在7个县重点实施了整村推进、异地扶贫搬迁、雨露培育计划、金融产业扶贫等开发项目,扶贫项目资金量比2013年增长14.3%;省交通运输厅在国省主干线、农村公路和客货站场建设方面投资开建,截止到2014年底,国省干线公路完成总投资56亿元,农村公路方面总投资3.84亿元,场站建设方面安排7县场站建设资金4000万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结合各自项目和规划,加大对两地项目、资金等方面的倾斜力度,推动平安与振兴工程有序推进。同时,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黄南州将2013年省政府考核奖励资金100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州财政安排500万元,各县每年安排500万元,加大项目前期投入;果洛州要求三县每年投入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前期配套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足额到位,为推进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