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青海金广镍铬材料有限公司45平方米烧结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金广镍铬材料有限公司45平方米烧结生产线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1月7日—2014年1月13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青海金广镍铬材料有限公司45平方米烧结生产线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一条45平方米带式烧结生产线,主体工程为烧结主机,包括配料仓(40m3)9个,圆筒混料机2台、台车88台、带式烧结机45m2;环保工程为电除尘器2套。形成900吨烧结矿的生产规模。
建设单位:青海金广镍铬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西宁市经济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2951.8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对施工场地采取遮挡措施,以缓解施工噪声和二次扬尘影响;安装了减震装置,对强噪音源采用封闭式建筑卫护结构;建立有《环保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已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已优化全厂水循环利用系统,完善雨水收集系统。
三、验收监测结果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提供《青海金广镍铬材料有限公司45平方米烧结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宁环监站第2013-377号)结果:
(一)废水
该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放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的标准限值。
(二)废气:
该项目烧结机机头机尾烟气分别经过电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的排放浓度限值;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新建中的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建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该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