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督促检查各单位2017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5.07.2017  00:02

    为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厅党组安排,7月14日至7月19日,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组成3个督查小组,先后对28个厅属单位、厅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检查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情况反馈等方式进行。
    检查的主要从两个方面开展,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是党组织统筹谋划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化作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强化权力制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延伸等方面情况。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重点是纪检组织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严明党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情况。
    总体看,各单位党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明确,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但也存在党委听取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情况不及时;廉政风险排查不全面;线索处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