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青海省民政工作推进顺利成效显著
04.08.2014 20:37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上半年,全省民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加快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为重点,以实施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到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民政重点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预期目标。
各项民政业务推进顺利。一是积极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先后安排下达2014年第一批城乡低保补助资金7.27亿元、医疗救助专项资金1.8亿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及时高效开展救助工作。上半年,积极应对省内局部地区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先后投入救灾专项资金1.66亿元,累计救助受灾群众106万人次。三是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国发【2013】35号文件精神,报请省政府出台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保障和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四是妥善安置复原退伍军人。完成了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档案审查接收和报名登记工作。完成了120名无军籍职工和50名军休干部安置去向审定工作。五是不断加强基层社会自治功能。协调配合省人大审议颁布了《青海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为我省即将开始的第九届村(社区)换届选举做了前期准备工作。六是稳步推进区划边界管理工作。加强勘界工作,启动了省内西宁与海东、果洛与玉树、海西与玉树三条州级界线联检工作。协调处理了化隆与尖扎两县边界纠纷问题。七是切实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完成2013年厅本级部门决算编制工作和厅系统决算汇总上报工作,向财政厅上缴存量资金1790多万元。
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厅系统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执行“八项规定”和严肃工作纪律工作呈现以下五项共性特点:一是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加强廉政学习和警示教育,“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更加凸显,基本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促进、同落实。 二是各部门对已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制定了新的相关工作制度,部分单位已形成制度汇编。三是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检查和指导工作,狠抓民生项目和工作落实。定期召开支部会,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各项任务落实提供保证。四是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利用支部会、工作会等时机常提醒、常对照、常检查,厉行节约方面的要求得到了较好贯彻。五是能够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检查中未发现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拖延敷衍等现象,干部职工纪律观念明显增强,“庸懒散慢”现象得到有效整治,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能。同时,在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基层党支部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下半年,全省民政部门将继续加强保障民生工作,持续加大业务工作推进力度,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精心组织各类民政项目建设,努力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重点抓好灾后重建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管理和运营工作,进一步督促加强财务管理,保障部门的资金项目“两个安全”,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廉洁从政意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和民政服务效能。
编审:王伟 编辑:郭静 供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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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14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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