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 聚焦主业——2018年全省检察工作综述

29.01.2019  15:53

  青海新闻网讯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狠抓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始终坚持 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全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检察工作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事项和重大案件,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着力提升 服务大局能力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植根当地、服务当地,依法履职尽责,先后制定出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15条意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意见、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得到省委充分肯定。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212人、起诉371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11人、起诉20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批捕26人、起诉30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省委政法委的部署,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涉黑涉恶案件66件338人,以涉黑涉恶案件批捕165人、以普通刑事案件批捕9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3件321人,以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26件222人、以普通刑事案件提起公诉11件50人。

  加强生态检察工作。将生态检察作为服务保障我省生态立省战略的重要抓手,集中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服务美丽青海建设专项活动,突出办案重点,在三江源地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环青海湖地区、河湟地区、柴达木地区“五大生态板块”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中开展公益诉讼。积极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探索具有西部特点、青海特色的“133”生态检察工作机制,省人民检察院设立环境资源检察处,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人民检察院分别设立环境资源检察处和三江源生态保护检察室。依法惩治各类破坏生态文明建设刑事犯罪,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9人、起诉157人。

  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多形式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9人、起诉51人。依法惩治侵害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合法权益等犯罪,起诉309人。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办理案件133件,为农民工追回欠薪3100余万元,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0件10人。

  着力聚焦 检察主责主业

  全省检察机关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职责,着力深化平安青海建设。2018年,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926人,起诉6446人。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422人、起诉1541人。突出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44人、起诉158人。坚决打击涉枪涉爆犯罪,批捕47人、起诉64人。依法打击黄赌毒犯罪,批捕514人、起诉518人。

  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年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8件217人,不批捕32件50人,起诉179件309人。省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护苗入园、关爱成长等活动,集中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覆盖228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大中专及职业院校,25.6万余名学生、老师、家长受到教育,社会反响良好。

  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014件,律师参与接待信访300余件。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对99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253万元。全省检察机关共有8个单位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两个单位荣获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强化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0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2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6件,追加逮捕49人,追加起诉42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1件。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89次。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部署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和深化推进判处实刑犯罪嫌疑人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清理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犯罪嫌疑人23人,审查监督减刑假释案件2795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件。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44人,获采纳134人。设立青海省西平地区人民检察院,对全省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统一履行监督职责。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审查办理民事监督案件598件、行政监督案件213件,提请、提出抗诉13件,发出各类检察建议386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法院已改判7件。强化公益诉讼工作,部署开展服务美丽青海建设、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检察活动,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0件,立案审查430件,启动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326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39件。积极探索低成本公益诉讼定损索赔机制、构建双赢多赢共赢机制、打造通用型公益诉讼检察队伍的公益诉讼检察“青海模式”。

  着力推进 司法体制改革

  全省检察机关围绕充分释放改革活力和改革效益目标,在深化实化细化配套运行机制上下功夫,推动改革行稳致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成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分三批遴选员额检察官879名。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所有入额检察官按照随机分案的案件承办确认机制办理各类案件。推进省以下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大幅精简,精简率达31.7%。全力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2018年2月起筹建职务犯罪检察局,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87件118人,批准逮捕84人,提起公诉64件82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24件29人。同时,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初步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和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

  着力推动 智慧检务建设

  深入推进检察工作司法体制改革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推动检察信息化建设由电子检务向智慧检务跃升。积极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全省三级检察院已将12309职务犯罪举报电话转型升级为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各级检察院实体大厅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已基本完成并运行,网络平台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

  图片由省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