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安排部署2016年全省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工作

16.11.2016  23:32

青海 近日,为贯彻落实全国粮食行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省粮食局在已开展秋季粮油普查和“一符四无”粮仓鉴定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在全省范围安排部署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储粮粮情、仓储设施、设备、储粮技术应用、异常粮情处置和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青海 省局要求各承储单位要严格对照“一规定、两守则”及检查清单做好自查工作,不留空当、不留死角,并对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自查总结报告和自查情况表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粮食局。做到“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对于发生事故的,必须查明原因,按《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严格追责。要根据检查情况层层做实“两个安全”台账,对台账上的问题隐患实行跟踪销号、限期整改、责任到人,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检查情况要如实记录,对照清单检查,填写底稿,层层汇总上报,上报单位对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地区、各单位要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消除隐患,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粮安、人安、库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