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将于2016年取消档案保管费
青海新闻网讯 11日,《新华视点》栏目一期追问档案保管费的节目,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那么,我省档案保管费用如何收取,保管费用用在何处,这份“租金”何时取消?8月15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我省将按照国家规定于2016年取消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费。
人事代理机构:
两年前下调收费标准
“我的档案一直存放在省人才交流中心,以前的收费每年是180元,去年,收费降低了,现在是每年120元。”在省城一家私营企业工作的赵军说,“以前也想着找一家私人的代理公司,一打听需要三百多元钱。后来,同事说省人才交流中心是省级正规的人事代理机构,就把档案存在了这儿。虽然,代理费用降低了,但是一年仍需要一百多元,还是觉得太贵。”赵军说。
一名保管档案的工作人员介绍,20世纪90年代开始,由于企业破产、改制等原因,一部分人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人才市场开始收取这笔费用。有些地方可能已经取消了这笔费用,但在我省这笔费用还在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收取。
2012年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及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收取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收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份每月10元,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份每月12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每份每月3元。三年后,以上收费自动取消。
根据上述规定,省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管理费随之调整,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截至7月底,省人才交流中心共有实存档案53963份,其中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档案22479份,代理单位职工档案10702份,一次性安置人员档案19559份以及其他流动人员档案。
有关部门:
将按国家规定取消档案保管费
8月15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2012年,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下发通知,降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三年后自动取消。我省也将按照国家规定,于2016年取消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费。
据了解,为减轻存档企业和群众负担,2012年,我省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贯彻意见,调整降低我省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标准:由现行的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份每月15元降为10元;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由每份每月20元降为12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由每份每月5元降为3元。三年后,以上收费自动取消。
档案管理费用在何处
中介能否保管人事档案
管理费首先是用于档案封装保存的装订等文具费用,其次是人员经费、场地费、日常运营这三大支出。档案管理的最大成本在于档案库,除了要购买专业的档案密集柜以及档案盒,档案库还需六防:防潮、防湿、防火、防虫、防盗和防尘。档案室的温度要控制在14℃至24℃之间,相对湿度的日变化幅度不得超过5%。
那私人代理机构和中介机构是否可以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呢?2001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有明确规定:人事代理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在各类非国有制企业中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人事档案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规定办理。非国有制单位及中介组织不得保管工作人员人事档案。
延伸阅读
什么人需要自行缴纳管理费?
如果你在机关或国企,一般不用自行承担管理费用。同时,部分企业也会为职员报销管理费,但有的企业为留住人才,常开出任职3年后才能报销的规定。如果你不属于这些范围,就要自行缴纳管理费了。
档案能否自行保存?
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高校毕业生档案怎么放?
很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将档案放在家中或学校不再过问,这为以后就业留下隐患,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录用带来不便,甚至会影响正常的录用程序。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应及时将档案存放至相应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机构,每年及时补充档案材料。
个人人事代理有哪些?
辞职、辞退人员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我省或省外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在职大中专学生毕业后的人事档案;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所在单位或企业因破产、重组、改制等原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自谋职业或在非国有经济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国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2001年起,毕业的大中专学生的人事档案由州、地、市以上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择业后,档案可随人转到有档案管理资格的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