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 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
青人社厅函〔2015〕741号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为推动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92号)要求,我省将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高级研修项目,现就征集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题范围
(一)2016年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应立足省情,紧紧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确定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选题。
(二)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应以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能源资源、招商引资、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现代生态农牧业、农业科技、新型工业、社会工作、水利、矿产资源保护、卫生、高原医学、新闻等20个重点领域和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9个现代服务业为主,兼顾区域和行业发展需求。
二、申报程序
(一)各地区、各部门根据上述申报内容,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领域实际需求,精心组织申报,提出研修选题,并填写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附表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附表2)。附表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对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对各地区、各部门申报项目选题进行遴选,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上报2016年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向省人才办报送2016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
(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人才办审批,列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计划的项目,申报单位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国家级高级研修班在省内举办,研修对象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6天左右,每天按6个学时计算,每期学员不少于70人。省级高级研修班在国内举办,研修对象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10天左右,每天按6个学时计算,每期学员不少于40人。
(二)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资助,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经费由省人才专项经费资助,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参加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的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其余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承担。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行业组织申报须具有培训资质,能开具培训费发票。
(三)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学习以集中授课、交流研讨、考察等形式开展,其中交流研讨活动不少于一天(6学时),考察活动要紧密结合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
(四)各地区、各部门上报附表时,须加盖单位印章,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姚静婷 马鸿荣
联系电话:0971—6306624(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
2.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