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一学校校园变练车场后续8年学校无任何收入?
当年双方签订的“联办驾校协议”
9月7日,羊城晚报报道了梅县第一职业学校私下以“校企合作”的名义将国有土地变身练车场,政府要求收回,驾校却提出索赔的新闻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梅县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9月8日,依规依法收回学校私自发包的校园土地,梅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则迅速组织人力,在属校园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砌起了围墙,消除安全隐患。相关纪检部门也已派出调查组,对相关问题和人员展开全面调查。梅县区教育局表示,一定要严肃查处,确保国有资产不受侵害。
协议写明五五分成
学校却无任何入账?
几天来,羊城晚报记者通过调查又发现,梅县第一职业学校(下称:第一职校)除了与梅县梅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下称:培训学校)2014年2月份签订了“校企合作”之外,其实两者之间早在近十年前就有“合作关系”,在第一职校担任会计20多年的刘老师向记者作证,“这些年来(指2005年年底至2014年)合作期间,校方没有任何收入。”
第一职校与培训学校之间,这近十年来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培训学校的老板叶国松妻子给相关人员发出的信息称,“汽车培训是叶国松一直从事的职业,以前是小打小闹。”据调查,为了发展汽车培训获取更多利润,2005年年底,第一职校和叶国松就签订了“联办驾校协议”,内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外,驾校的利润双方按50%分成,同时,第一职校向叶国松提供多媒体教室、电脑室、办公室各一间作为驾校场室及1万平方米的地方为练车场。”此外,“协议”还明确写明:“第一职校在负责文化课培训时提供20台电脑以及提供学员食宿”等。
记者调查发现,双方协议签订以后,2006年2月叶国松就通过了梅州市、梅县区交通部门审查和验收。既然校园的土地属国有资产,为何梅县区交通局只凭一张校方与私企老板签下的协议就能通过审查批准呢?现任梅县区交通局副局长王志昌是当年参与办理此事的人员之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说第一职校与叶国松签订“联办驾校协议”后,该局和市交通局也曾派人进行了实地审核。当时参加场地审核时,还检查过校方提供给叶国松的相关教学设施,符合申请的必备条件。
此后,叶国松就在第一职校葵岗校区开展培训赚钱。至2014年2月28日,又再签订了羊城晚报第一篇报道中所提到的“校企合作协议”。“叶国松的驾校因此成为了梅州市同行刮目相看的大驾校”,一位驾校人士说。
十年前签“联办协议”
校方代表身份成谜?
几天来,记者走访了其他驾校,某驾校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现在驾培收费标准:小车培训每学员收费5000—5500元之间,除场地培训费用、考试费用、教练员工资、油费外,每培训一位学员,驾校的利润空间约12%-16%。十年前的利润空间也大致如此。
按照2005年年底双方签订的“联办驾校协议”,利润按50%分成,为何第一职校会计刘老师却作证没有一分钱收入呢?就此事,记者向第一职校现任的校长余雪凡(2010年年底才担任正校长)和十多年一直负责葵岗校区工作的副校长兰林了解2005年签订的“联办驾校协议”内容,两位校长异口同声称“不知道”。“你担任校长4年多的时间,驾校天天培训,你真的不知道吗?”面对记者的提问,余雪凡回答说:“这是以前的事了。”
就此事,记者通过梅县区区委办联系上了2005年年底在该校担任校长的李翠云(2010年底被调离教学岗位),李翠云也矢口否认她代表学校与叶国松签订了“联办协议”,并说:“一般情况下,葵岗校区是副校长兰林在管,可能是他与叶国松签订了协议。”兰林针对此说法向记者保证,他从未见过此合同,未盖过公章。
到底第一职校是谁与叶国松签订协议并盖上学校的印章的?现在还是一个待解之谜。
再签协议面积翻倍
为驾校扩大做嫁妆?
那么,2005年年底,所签订的联办驾校协议,明明写着一万平方米作为练车场,但到2014年2月份由余雪凡和兰林两位校长再次签订的时候怎么变成了25000平方米的?余雪凡对记者说,“当时她也感觉到奇怪,是在副校长兰林所说的‘无所谓’下,才签了这份为期三年违法违规的‘校企合作’协议的。”她表示,要负起责任。
记者在梅县区交通局采访时又获悉,场地由小变大,实际上是跟2014年国家颁发的“机动车驾校培训机构条件”的准入门槛有很大关系的。按新国标规定:场地越大,同意培训的人员规模就越多。
记者调取了梅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表明:“第一职校红线内面积共有96047平方米。”无论是以前的1万平方米,还是现在再签变成了25000平方米,均在学校红线范围内,梅县区国土局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说。
采访中,还有学校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师对记者说:“联办协议签订”以后,实际上成为某些人的“小钱柜”。
余雪凡则对记者说:“这都与她法律意识不够严谨有关,责任重大。”
第一职校十年先后两次与叶国松签订了“联办协议”、“校企合作”,国家的资源却变成私人赚钱的工具,许多人对此事发出了许多疑问:这里边到底涉及了哪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呢?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深挖中,梅县区委区政府表示,绝不护短,将一查到底。本报将继续追踪。(文/图 记者黄蔚山 通讯员 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