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讨薪 当心触“雷区”

27.11.2015  18:25

   临近年底,劳动者工资拖欠现象进入多发期。劳动者的工资有着落了么?讨薪当有道,本是有理一方,却因过激行为触犯法律的事情屡有发生。

  案例:拖欠工资盗走公司物品

  今年36岁的崔某就职于西宁市一家商贸公司,今年2月6日,崔某做了一件让大家目瞪口呆的事情,崔某将自己所在的公司仓库存放的8台微波炉、9台面包机、1台蒸式微波炉、1台电烤箱、1台吸尘器、1台电脑等共计23368元的家电全部盗走。盗走后,崔某并没有将偷盗所得的占为己有而是全部转赠给了自己的朋友。究其原因,是因为崔某所在的公司没有将崔某工资发放到他的手里。今年4月3日,崔某被公安民警抓获。

  劳动者:担心拖欠工资

  “我来自乐都区共和乡,是一个泥瓦工,我在我们村里边泥瓦技术挺好的,家里种地也赚不了多少钱,我就跟着我表哥到西宁打工来了。快年底了,能不能拿着工资回家过年,真的不敢想,去年的工资,今年五月份才发,去年回家年都没有过好。想给家里人买点东西,手里也没有钱。”张俊告诉记者。

  在小吃店工作的李莉女士告诉记者:“我在这家店干了两年多了,工资发的钱数不太一定,有时候工资发的多,有时候少一点,我和老板也没有签合同,就这样干着呢。按月发的话,心里会踏实一点,有时候几个月不发压到年底,真让人心慌。”

  总工会:做好职工的“娘家人”

  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白海清告诉记者:“总工会今年11月5日印发《欠薪报告制度》,更好地做好职工的‘娘家人’。关于劳动者讨薪问题,我们一直都很关注。作为工会首先我们在发现单位存在欠薪问题时,都会第一时间了解欠薪情况,并且将欠薪情况层层报告给各个有关部门。其次,将欠薪情况上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时,我们都会积极的配合执法监督检查,并且监督用人单位报告欠薪事件时是否与劳动者征求意见建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将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第三,我们在积极地为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为困难的被欠薪的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帮扶救助。第四,我们在尽快落实与省司法厅合作成立青海省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由工会指派为职工维权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

  检察官:讨薪不能过激

  西宁市城东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马茜告诉记者:“近年来我们受理的有关劳动者用过激手段讨薪而被判刑的案件有很多。劳动者在年底急着拿钱回家过年,常常又担心走法律途径耗时过长,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常常会做出过激举动。在讨薪的时候触犯了法律最后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时,首先应该签订好协议,看好协议中的条款,防患于未然。在遇到欠薪问题后,保留证据非常重要,将有用的信息保留作为讨薪的证据。同时,在讨薪的过程中一定要理性、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