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完成2016年度军休干部移交安置工作
03.11.2016 14:39
本文来源: 民政厅
我省各级民政部门本着“只要部队交得出,地方就能接得下”的原则,加快安置去向审定步伐,分两批下达安置计划,简化移交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四个统一”的方法,即:统一审定安置去向、统一下达安置计划、统一审核档案材料、统一审定生活待遇、条件成熟随时办理移交安置手续。对当年审定安置去向、具备交接条件且不影响医疗接续、办理落户等工作的军休干部,即可办理交接手续。尽可能早接多接军休干部,缩短军休干部滞留部队的时间,实现“即审即交,即交即接”。
在做好移交安置工作的同时,对于病退军休干部,省民政厅在安置地现场办公,讲解病退人员相关政策,安置服务管理单位介绍当地医疗保险申报和住院费用报销等待遇,消除了军休干部的后顾之忧,努力做到部队、地方、军休干部“三满意”,促进全省军休安置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编 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王盛惠
本文来源: 民政厅
03.11.2016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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