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滚动计划的通知

22.05.2014  14:31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编报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滚动计划的通知》(农办计[2014]17号)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项目滚动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4年起,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按照滚动计划方式进行管理。不再发布2015年项目申报指南,有关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将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年度滚动计划编制管理试行办法》和本通知执行。
        二、为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强2015年项目申报工作,明确项目投资方向及申报要求,请依据《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014年5月25日前由各级农业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将相关文件( 申报文件、年度滚动计划编制说明以及汇总表)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报书)和地方财政资金承诺意见及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电子文档( PDF 格式) 包括附件资料彩色原件扫描,联合报送至省农牧厅。以便我厅在农业部农发项目管理系统( www. nf. agri. gov. cn) 进行申报登记。年度滚动计划编制主要包括:(一)背景、编制依据、范围和期限;(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三)具体布局、建设任务和内;(项目安排类别和数量、涉及县(市)数量和名称;(五)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六)效益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含水资源分析或水量供需分析);(七)保障措施。
        三、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办[2011]169号)等文件中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须由具备农业工程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制,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
        四、农业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认真组织项目前期工作。要本着科学严谨、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把关。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仪器设备选型等方面开展评估论证,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我厅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由于今年单个项目中央投资额增加,项目数量减少,所以,去年未立项项目优先申报。
        五、2011-2014年期间承担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地方项目)和农业部其它项目的,需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并附项目建设田间工程和土建工程完成情况平面图。尚未竣工验收以及拟申报2015农业综合开发地方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