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综治委在《关于表彰2015年全省综治(平安建设)目标考核优秀地区、优秀单位、优秀专项组的决定》中,省交通运输厅被评为“2015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单位”。2015年,省交通运输厅在省委省政府、省综治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综治委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交通”这一抓手,强化领导,完善机制,加大投入,广泛宣传,不断加强交通行业的平安建设工作,为建设“平安青海”做出了积极有效的工作。
一是围绕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征地拆迁、道路运输安全、抵抗自然灾害、维护农民工权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二是在平安交通建设、安全运输等领域围绕综治工作制定了一些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指导意见和规定,推动了全厅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要求,压实信访工作责任,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访职责分工,做到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四是按照厅党委工作部署,形成了厅、局、总段(队)、段(大队、站)四级排查化解网络,全方位、多层次地做好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矛盾纠纷的摸排梳理,不留盲点和死角,真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五是大力开展“平安公路”“平安车站”“平安港口”“平安航道”等建设活动,以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机制为切入点,以夯实综治(平安建设)基础建设为着力点,以破解影响交通运输和谐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发展,着力构建“源头预防、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机制,有效防控交通系统稳定风险,保持交通运输系统大局稳定;六是大力开展“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健全制度,加强医患纠纷应急处置工作,制订医患纠纷处置流程,明确应急处置的原则和方法,完善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加强与公安政法机关联手,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打击校外人员来校滋事和敲诈、勒索、偷盗侵害学生的违法行为,制止学生拉帮结派、逞强斗狠等歪风邪气,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2016年,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将以此次获得表彰为契机,继续狠抓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狠抓责任追究,持续抓牢抓实抓好“平安交通”创建工作,以“平安交通”建设助推“平安青海”建设,为实现富民强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