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有事项的通知

01.09.2015  10:31

根据《关于印发〈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9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5号)要求,2015年招标师执行职业资格考试。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1月7日至8日。

二、考试科目

共4个科目。分别为《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招标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专 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免试条件  

符合 上述 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经济师或者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者已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的, 可免试《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2个科目。  

五、考试报名

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15日9时至9月24日24时,网址zg.cpta.com.cn/examfront 。

六、资格审查

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间为9月15日9时至9月25日17时(节假日除外),审查地点青海省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西宁市五四西路4号)。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招标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份;

5.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交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考试缴费

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缴费,经现场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日期为9月15日9时至27日24时。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认真提交个人材料,有关材料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二)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现场审查和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前往现场审查,代办事项一律不予受理。

(四) 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通过考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通过考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2014 年前招标师水平考试合格科目成绩全部作废。

 

联系人:靳广鑫

联系电话:0971-633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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