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下达2018年度考核目标

18.05.2018  11:33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州、省直部门、工业园区和中央驻青单位2018年度考核目标》和《县(市、区)2018年度脱贫攻坚绩效考核目标》,确定了今年考核目标任务。

  2018年度考核目标严格对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任务的分工方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分工方案》等内容设定。既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的重大关切贯穿其中,又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重点任务贯穿其中,考核指标体系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聚焦地区的功能定位和单位的职责职能精准设定,彰显了各地区各部门的特色;取消了碎片化的指标,体现了实事求是,杜绝了考核目标高定难超、低定高超的现象,树立了“跳起来摘桃子”的鲜明导向,具有很强的导向性、牵动性和可考性。

  省考核办要求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树立鲜明的政绩考核导向,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把目标责任考核与考察识别干部结合起来,在目标任务完成过程考察了解干部,为干部选拔使用提供依据;整合优化提升考核工作,坚持结果为目的服务,持续推进考核工作优化升级;紧盯考核目标,聚焦高质量发展,结合地区的功能定位和单位的职责职能,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措施,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持之以恒实施好“五四战略”,在新的起点上,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谋好篇起好步,奋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