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残联2017年度预算公开

02.03.2017  00:46


  一、省残联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

  省残联下设参公事业单位1个(省本级),下属事业单位3个(其中全额补助事业单位2个,差额事业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

  参公事业单位编制41人(省本级),下属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数67人,退休18人。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残疾人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残联为完成残疾人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残疾人工作的专项支出。如残疾人康复、假肢装配,残疾人体育、文艺训练竞赛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情况

  省残联2017年度预算总收入为2881.46万元,比上年增加562.79万元,增长率24.27%,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和本年新增两项任务:一是参加全国的残疾人艺术团汇演,二是残疾人手语节目制作。

  (二)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支出预算2881.46万元,比上年增加562.7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基本支出1117.4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018.0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9.43万元;项目支出176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6.6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8.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4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903.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3.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46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说明

  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省残联2017年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残疾人事业、省残联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职工医疗费用和女职工生育保险方面的支出,包括发放到职工医疗卡中的门诊就医费用。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省残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预算公开表

预算公开表(部门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