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省治超工作成效显著

24.12.2016  03:07
    2016年,我省治超工作在全国治超办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治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治超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治超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超限率控制在3%以内。
    一是强化各级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省(市)州、县三级治超管理体系,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治超工作。省(市)州政府和治超各成员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治超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有力了促进治超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省治超办制定完善治超各项工作制度和治超工作要点,对治超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完成的时间节点,进一步落实了治超工作责任,规范了治超执法行为。三是完善治超基础设施。根据全省路网分布情况,按照标准化治超站站点建设要求,在主要国省干线公路新建5个治超站,改扩建3个治超站。在全省高速公路入口设置20个超限劝返站,实施24小时联合执法和劝返工作。四是开展科技治超。针对西宁周边通行情况,设置8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点,全省治超站点、劝返站、非现场执法监控实行三级联网,科技治超初见成效。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治超办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省治超办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察暗访对全省治超工作开展执法情况监督检查,全年分别对8个市(州),36个县(市、区、行委),60余家基层执法单位,50余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下发检查通报6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各级治超办对政府公示的168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通过派驻、巡查、约谈等形式,加强对货物源头企业规范装载行为,严格落实“一超四究”、“黑名单”制度。对18家经常放行超限车辆重点货运源头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22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列入“黑名单”,吊销货车营运证6 起,使源头企业和运输基本趋于规范装载。六是加强联合联动联勤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加大路面路面管控,按照治超工作职责、流程,在治超站对超限运输车辆依法治理。积极推进省际区域联动治超工作,按照六省区区域联动治超方案和要求,建立省际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六省区治超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西部六省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七是加强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在全省363条农村公路设置限高限宽设施385处,对农村公路进行防御性保护,各地区地方路政部门加大对农村公路的巡查力度,通过流动稽查、联合执法等方式,严查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农村公路的违法行为,保护了农村公路建养成果。八是加强舆情宣传工作。利用3月份“治超宣传月”和9月21日“集中宣传日”活动,加大对治超政策、标准的培训和宣传力度,让全社会进一步知晓治超工作具体内容,加强舆情监控分析,及时应对热点焦点问题,宣传报道治超成效,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通过专题分析、专栏等形式开展深入宣传,为全省货车非法改装,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截止12月中旬,普通国省干线公路10个治超站,共检查车辆867097辆,超限车辆1539辆,卸载货物9833.95吨,治超站节点超限率0.17%,比去年同期下降0.05个百分点。9月21日开展专项整治以来,路政抄告交警部门615次,交警反馈545次,处罚545次,累计扣分430分。高速公路20个劝返站,检测车辆1431382辆,劝返超限车辆27018辆。全省因机动车违法装载造成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财产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8.46%、10%和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