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部署2012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要点

09.05.2014  05:12

  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青海省把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提升文化市场监管能力等作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我厅

  制定下发了《2012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要点》,切实保障了全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全力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已有的规章制度抓紧贯彻落实;定期发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要点、执法通报等;定期对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综合执法案卷评比及综合执法考评工作;年内举办1期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班;组织召开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座谈会。

  二是重点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党的十八大专项保障行动、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治理行动、游艺娱乐场所治理整顿行动、网络音乐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治理行动、优秀动漫产品知识产权保

  护专项行动、平安文化市场创建行动等一系列的文化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营造和谐、健康、规范、安定的文化市场环境。

  三是实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系统建设。开展文化市场技术监管需求及软硬件环境配备调研工作;完成省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建设工作。

  四是加强娱乐、演出、艺术品、网络文化市场准入与管理。按照文化部编制的游戏游艺机型机种目录从严审批游艺娱乐场所;按照《文化部关于加强演出市场有关问题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加大

  演出市场管理力度,做到时时有监管,场场有监督;对全省艺术品市场进行摸底调研,落实艺术品备案管理制度;开展文化旅游实验区申报工作,打造文化名省旅游精品项目;按照非法网络音乐、网络游

  戏产品、违法网络文化单位黑名单,督办网络文化市场案件;开展连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试点工作。

  五是加强行业自律与理论研究。积极引导推进文化市场各类行业协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诚信;开展文化市场行业调研工作。

  (文化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