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交通局】海北交通运输局积极全力部署2016年春运工作

27.01.2016  17:32

      为认真做好2016年海北州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春运运输服务品质,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春运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海北州交通运输局安排部署了2016年全州道路春运工作。
      一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运管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要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晰各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二要切实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对投入“春运”的车辆状况、场站设施设备以及驾驶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整立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停业、停运整顿,对存在问题人员坚决不能安排参加春运;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管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客运经营者;进一步加强对危货运输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及营运车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照有关法规加强对从业人员及车辆的管理;要进一步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城市客运安全管理,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要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要建立完善春运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发改、公安、安监、气象、地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协商解决春运期间道路客运运输组织、车辆通行、安全监管、应急运输等方面的问题。
    四是要进一步健全春运应急保障工作机制,确保应急运输车辆、应急物资等状态良好、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五要进一步加强震情跟踪和地震趋势会商研判跟踪,会同有关部门扎实做好门源1·21地震后期余震监测,异常核实、分析研判等各环节跟踪,努力准确把握震情发展趋势。
    六是要进一步健全值班值守工作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了解掌握道路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七要及时组织各运管部门、汽车站、运输企业负责人、动态监管人员、安全检测、驾驶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规范营运的水平,特别要学习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等重点法律法规,提高相关岗位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性,同时要求在保障安全运输的前提下,做好春运服务工作。
    八要完善春运专项应急保障和维修救援机制,落实应急保障运力和各种预防道路冰冻的物资、设施和设备。
    九要切实落实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控)责任。各级运管机构、各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5号部令相关要求,狠抓落实,按照《青海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切实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监控的主体责任。
    根据调查显示,预计2016年海北州春运旅客运输量将达24万人次,对此,海北州将投入春运的客运班车308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