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紧紧围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新颁布的《航道法》为契机,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以“平安港口”“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 等专项活动为抓手,不断创新安全监管理念,全面深化监管模式改革,大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实现连续24年未发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重大责任事故。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省局与辖区海事机构、辖区海事机构与水运企业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链,加强安全生产层级监管、考核和责任追究。二是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安全监管成效显著。在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现场签证制度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打非治违”、“创建平安交通”等各项活动,狠抓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实行隐患登记、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模式,强化了责任、明确了任务、细化了措施、确保了效果。保证了“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全年省局先后组织安全督查检查7次,组织交叉检查一次,共排查安全隐患54项,并已整改完毕。三是积极开展水上应急演练,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得到提高。全年海事机构共组织综合应急演练8次,单向演练40次,全省各水域综合演练投入演习船舶50余艘,共有海事管理机构、航运企业管理人员、船员近500余人次参与演习。通过应急演练有效检验了各水域专业应急救助队伍的实战能力。四是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进展顺利。严格按照省厅相关要求,已在开航前完成了7家航运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体系文件的自查工作,并对1家航运企业进行了附加考评,目前所属航运企业已按照新的安全生产标准有序运行。五是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确保旅游高峰期的水上交通安全。紧密结合“6.1东方之星”沉船事故和天津滨海新区火灾8.12爆燃事故教训。省地方海事局先后3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安排部署我省水上安全工作,开展“三个最严实”的安全检查和“四个一”活动。确保 “清明”、“五一”、“国庆”等小长假的水上安全保障工作。六是加强动态监管,保持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年共开展水上综合巡航383次,巡航里程5348公里,实施船舶进出港现场签证32326航次,安全运送游客69.9268万人次,客运周转量857.1441万人公里,同比分别增长了16.72%和12.45%,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