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西州卫生计生工作成效显著

11.12.2015  16:47

2015年12月11日 来源: 海西州卫生计生委

  今年以来,海西州将医改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紧紧抓住青海被列为国家级深化医改综合试点省份的有力时机,全面落实医改攻坚、人才强卫、资源整合、医疗服务、计划生育等各项任务,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民健康水平,卫生计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健全完善。 海西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分级诊疗工作,州人大对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议和专题询问,并深入各地区对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有力促进了分级诊疗工作的开展,分级诊疗新秩序逐步建立。

  二、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更加明确。 制定出台《海西州构建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分别以海西州人民医院为龙头,与德令哈市、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公立医院建立东部区域医联体;以格尔木市人民医院为龙头,与大柴旦、冷湖、茫崖行委公立医院建立西部区域医联体,开展技术合作和病人双向转诊,以强带弱,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三、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新突破。 格尔木市人民医院、格尔木市第二人民医院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中,率先取消院长行政级别,实行聘用制。

  四、医疗机构逐步实现资源共享。 加快信息化建设,探索在德令哈市地区依托州人民医院检验科,整合州蒙藏医医院、州妇保院、德令哈市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检验科项目,促进资源共享,提高服务效率。

  五、爱国卫生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海西州精神文明办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群众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范畴,将爱国卫生工作成效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必备条件之一进行考核。

  六、公共卫生考核机制更加完善。 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报表通报制度,将系统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及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根据工作完成量和考核结果兑现项目资金。同时,签订了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底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管理,为医疗机构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依法科学规范公共卫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村级服务员补助实现提标扩面。 在全面落实村医待遇省、州、县三级补助的基础上,海西州参照公益性岗位对村医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使全州每名村医年补助标准达到2.2万元。天峻县平均年补助标准达到3.3万元,高出全州其他地区村医1.1万元。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村级服务员津贴3600元/年,在此基础上,格尔木市提高至每人每年5520元,都兰县提高到4000元/年,乌兰县提高到3960元/年,天峻县将村级服务员全部纳入公益性岗位,津贴达1740元/月。

  八、民营医疗机构用药逐步规范。 率先在全省开展了非公立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整治非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药中存在滥用抗生素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举办了2期非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合理用药培训班,有效提高了非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为海西州在非公立医疗机构顺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九、卫生监督人员素质明显提升。 以“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活动为平台,不断提升全州卫生监督人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和监督技能竞赛活动中分别荣获团体一等奖和二等奖,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十、流动人口服务水平大幅提高。 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在做好格尔木市省级试点工作的同时,将德令哈市、都兰县列为州级试点地区。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评估体系,工作有落实、有保障、有督导、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