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5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计划公告

08.07.2015  20:02

  根据工信部等十八部委《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关于下达2015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9号)文件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同有关部门拟订的《2015年青海省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并下发。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2015年青海省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共涉及铁合金、水泥、玻璃等4个行业,4户企业,全年计划淘汰落后产能21.3万吨、110万重量箱。要求各淘汰计划内企业于2015年9月底前全部实施关停,2015年12月底前拆除全部主体设备、生产线。

  公示期:2015年7月8日至7月14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信委原材料工业处 任世旻

  联系电话:0971-6362660

  附件: 2015年青海省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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