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2014年病残儿医学鉴定

05.09.2014  13:17

      9月2日,西宁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专家,对该市9名病残儿进行医学鉴定。

      鉴定组根据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通过查阅病历、治疗过程及结果、CT片等相关资料,并向患儿父母了解、询问病史和家族遗传史,对每一例患儿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讨论,作出疾病诊断、病残程度、再生育子女出生缺陷再发风险分析等鉴定结论。9名病残儿中,年龄最小的4岁、最大的11岁,男性3名、女性6名,癫痫、脑瘫患儿共4名(一例脑瘫合并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2名、手指并指畸形1名、双目弱视1名、先天性耳聋1名。经鉴定,9名病残儿均符合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父母再生育指导原则》,可再生育一个孩子。

      从鉴定结果看,神经系统疾病患儿仍然占第一位,而且,近10多年来的历次鉴定显示,神经系统疾病均列病残种类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