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两个文件精神 及早谋划2016年督察内审工作
青海地税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重温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精神。通过重温、讨论,进一步加深了对新时期督察内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找准自身在大局中的定位,谋划今年督察内审工作理清了思路、提供了方向。
一是凝聚共识,抓住督审事业的发展契机。 大家认为,督察内审部门担负着“两权”监督的重任,是国家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者,更是法律法规的维护者的重要意义,专门将“完善督察内审机构设置”纳入《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范畴,是依法治税的重要体现,与《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关于“健全有利于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并行,说明新常态下对督察内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大家坚信这次改革必将对督察内审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在总局顶层设计的基础上,我们要配合好牵头部门积极向省编办反映总局的改革要求,抓住机遇,提升站位,敢于担当,努力使督察内审组织体系建设更加合理、人员配置更加到位、监督更具权威有效,切实发挥好督察内审工作在税收现代化进程中的免疫功能和保障作用。
二是认真思考,明确今年的重点工作目标。 在督察内审体制改革完成前,我们要围绕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精神确定的重点工作,认真思考总局“五个督审”在具体落实中的结合点、契合点、联系点,研究确定今年我省督察内审重点工作目标。 一要 在围绕大局上主动作为。在完成好总局四个专项督察的基础上,围绕省局在“欠税管理”上的重要部署,我们主动作为,将欠税执法行为列为税收执法督察的重要内容。 二要 在执法责任制上探索实践。在原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废止以及总局尚未推行新的税收执法责任制系统的情况下,积极探索税收执法责任制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下的运行模式。 三要 在执法疑点核查上改进提高。积极探索疑点核查在“金税三期”系统下运行的路径,对海量征管数据、执法数据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归类整理和评价判断,形成可看、可依、可用的疑点信息核查线索。 四要 在防控执法风险上攻坚克难。紧紧围绕“金税三期”系统征管核心业务和内控功能标准体系,将“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征、管、查、减、免、罚”六大环节监控防线嵌入对接到我省地税“金税三期”系统中,充分发挥督审“免疫系统”作用。 五要 在内部审计上提升成效。在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的基础上,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有益经验,逐步实现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的转变。
三是严守法纪,干干净净明明白白干事。 大家认为,督察内审部门作为监督部门,必须首先要对自身从严要求、从严管理,才能敢于碰硬,坚持原则,依法、公开、公正监督。做好督察内审工作,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记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理念,自觉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慎重依法决策,不断提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素养。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恪守职业操守,严格遵循税收执法督察规则和内部审计规程,坚持用制度的准绳衡量、规范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始终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严守法纪不逾矩,干净做事不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