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学习 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工作会议精神

18.01.2016  12:58

   

                  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学习


     省人大常委会 2016  年立法计划工作会议精神

 

2016年1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16年立法计划工作会议,我办孙青海副主任及法规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后,就会议情况向办党组书记、主任李建青做了专题汇报,并按照办党组要求,及时传达了会议精神。

在今年的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工作会议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建军通报了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的编制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伟就做好2016年立法工作做了重要讲话。马伟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全面贯彻修改后的立法法和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努力做好今年的立法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立项、起草、审议三个环节发挥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扎实推进赋予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地方立法权工作,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马伟副主任强调,2016年立法计划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注重突出地方特色,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各部门要加强协调,省人大各专委会、省政府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16年立法计划任务。各专委会要提前介入,统筹好各方利益诉求,协调好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要立足省情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马伟副主任结合近几年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实际,分析了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立法质量、立法技术进一步提升,同时也指出了我省地方立法仍然存在照抄照搬、大而全、创新性和针对性不够等问题,强调要完善立法机制,使条文务实管用,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孙青海副主任在传达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工作会议精神时指出,马伟副主任讲话对做好2016年政府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法规处全体同志要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二是加强与省人大各专委会和省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效率。三是严格立法工作责任制。严格依法审查、修改立法项目草案,切实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职责,将立法项目分解到人,明确工作时限,严格责任要求,保证工作质量。同时,孙青海副主任对法规处全体同志提出新的要求和希望,他指出,从事政府立法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法规处同志要加强学习,坚持“静得下、坐得住、深研究、细琢磨”,对问题要深入研究,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为政府立法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