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牧厅关于修改完善2014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农牧局,省级及厅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4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我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盘子整合安排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4]32号),制定了《2014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补充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修改完善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农牧局和厅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严格按照省农牧厅制定的《2014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补充说明》和2014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抓紧修改完善后进行申报,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承担单位和实施地点,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2014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通过县级逐级编报的原则,由各市、州农牧局做好审核、汇总工作,申报文件和汇总的2014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后)统一以财字号文件报送农牧厅,抄送厅财务处、监察处和相关业务处局(各1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请各市、州农牧局严格审核把关,避免无效、重复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将核减该地区该项目的安排。
三、2014年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安排将与以前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挂钩,在2013年我厅开展的财政支农资金项目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及项目验收考评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未进行整改、未报送整改情况的项目县,将核减2014年该项目安排。
四、2014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同时通过青海省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网址: http://qh.caiwumis.com/ ),网上申报的项目类型、规模、内容、实施地点及申请补助资金额等,必须同纸质文件和电子版一致。今年青海省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开始试运行,要求纸质文件、电子申报表、网上系统同时上报。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3月31日。
五、我们将把之前网上申报的项目全部退回,请各有关单位根据《2014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补充说明》抓紧修改完善,重新申报。
六、《2014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补充说明》和2014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可在青海农牧业信息网上财务公开频道自行下载,为了便于汇总,请不要改变电子表格样式。
七、根据省政府的安排,今年对果洛州、大通县和民和县省级支农资金实行切块下达,除涉农项目贴息、奖补申报外,其他项目不再申报。
八、为了防止在申报项目过程中出现错报、漏报等现象的发生,我们制定了《2014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申报表及青海省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填报指标说明》,请各有关单位在青海农牧业信息网上财务公开频道自行下载,并按填报指标说明认真编报。
九、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厅财务处或各业务处局联系。
联 系 人:任海峰 蔡 峰
联系电话:0971-6136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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