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林业厅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青海省林业厅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
省林业厅下设行政单位5个,参公事业单位5个,事业单位10个(其中:全额补助事业单位8个,差额补助事业单位2个)
(二)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219人,参公事业编制37个,财政补助事业编制260人,经费自理20人,实有在职人数444人,离休人数1人,退休人数239人,退职人数1人,遗属人员62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省林业厅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省林业厅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碳汇工作经费、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情况
省林业厅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8226.76万元,比上年增加412.68万元,增长5.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支出增加。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01.9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4.78万元。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8226.76万元,比上年增加412.68万元,增长5.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支出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6041.0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5234.4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06.66万元;2、项目支出2185.6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项目1580.5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类项目175万元,其他支出类项目430.1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6.76万元,医疗卫生0.25万元,节能环保240.00万元,农林水事务6584.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348.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7.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0.0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类项目175万元,其他支出类项目416.4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省林业厅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我厅下属事业单位省林业专用物资储备管理站(差额单位)的经营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农林水事务,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的支出,包括省林业厅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节能环保,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等项目支出。
医疗卫生,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主要为我厅下属事业单位省林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差额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省林业厅离退休(退职)人员的离退休费和遗属生活费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省林业厅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省林业厅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前三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4)
本表按资金来源编制,反映省林业厅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附件: 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