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 青海民政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经过40年的改革创新,青海民政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民政政策体系日趋完善,服务职能日益拓展,救助管理不断精准,更多人民群众通过民政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社会救助体系达到全民覆盖新维度。城乡低保实现全面覆盖。2008年以来,青海省连续十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2008年的200元/月提高到了5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084元/年提高到3700元/年。特困供养实现城乡统筹。2016年底,青海省制定出台《青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将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范围,目前分散和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达到9000元/年和9900元/年。医疗救助形成完整体系。青海省构建了“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的多重保障体系,2015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救助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临时救助逐步健全完善。2014年青海省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措施,临时救助标准上限提高到2万元,救助范围扩大到全体城乡居民,并建立“救急难”机制。防灾减灾救灾扎实有效。十八大以来,青海省累计投入灾害救助补助资金33.5亿元,救助受灾群众712.58万人次。建成中央、省、州(市)、县、乡五级救灾物资储备库78座,政策性农房保险参保农户达15.08万户。
社会福利事业迈向适度普惠新阶段。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17年底,青海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达到2036个,各类养老服务床位合计23654张,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34家,农村互助幸福院1509家。儿童福利不断完善。青海省先后建成8个州级儿童福利机构、22个县级儿童福利院。2015年在全国率先将重病儿童、重残儿童及困难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纳入生活补贴范围,及时为青海省2.8万名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贴。慈善福彩事业健康发展。近五年青海省累计为7370名贫困残疾人和老年人免费配制假肢、矫形器及各类康复辅助器具7646件。2017年首例慈善信托项目落地青海,3000余名困难群众得到救助。2017年福彩销售额突破16.8亿元。(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