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药局部署2016年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
3月25日,省食药监管局召开2016年全省食药系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会议,各市、州食药监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省食药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杨国瑜、省农牧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蔡全军出席会议。
会议对2016年全省食药系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就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步骤、目标任务等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食用农产品监管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信息,全面掌握食用农产品经营户信息。二是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各地食药监管部门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针对不同生产经营主体、不同产品类别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基本条件,建立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相对接的市场准入制度;三是确保年底前顺利完成全省50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商场)以抽查为主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验站的建设任务。四是监督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单位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或从事食用农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五是组织开展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供应源头,以及辖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商品集散地的瓜果蔬菜和畜禽肉类进行重点监测,加大快速检测和委托检验频次。五是严肃查处销售农残超标蔬菜和含违禁物质畜禽肉类以及含违禁药物水产品的不法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省食药监管局杨国瑜总监指出: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的监管对食药监管部门来说属于全新的职责,各地要按照国家食药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食品安全法、食药监管部门与农业部门、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与其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系,依法开展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督管理各项工作。
对年底前要完成的全省50家快速检验站建设工作,杨国瑜总监又特别强调:各地要将2016年全省20家新扩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已经建设快检实验室的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纳入到50家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站建设任务当中,既要承接好又要用的好。要监督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加快推进检测站建设步伐。对不严格履行义务,拒绝建设检测站的市场开办者要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省局已将50家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站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抄送当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