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成绩喜人
2016年全省安排300个村整村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其中,西宁市75个、海东市120个、海南州30个、海北州16个、海西州11个、黄南州20个、果洛州12个、玉树州12个、省监狱管理局2个、省三江集团2个。共涉及7.63万户农牧民,涉及人口28万多人。共整合各类建设项目1377个,安排结对共建单位1181个(其中省级结对共建单位137个)。截至12月底,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累计完成投资32.41亿元。全省共安排省、州(市)、县党政军企结对共建单位1181个,其中,安排省级结对共建单位137个,各市(州)、县结合实际自行安排共建单位1043个。全省共建单位共投入帮扶资金1.25亿元。
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得到改善。 各地在300个高原美丽乡村配套建设村内道路734公里;在58个村实施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在46个高原美丽乡村实施了乡村电网改造项目,建设高低压配电线路599.4公里,安装配电变压器93台;完善和提标续建了27个村的村级卫生室,建筑面积81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0978盏;新建改建村级活动中心309个,建筑面积77250平方米;对300个高原美丽乡村的农(牧)家书屋图书进行更新补充;在53个高原美丽乡村实施文化进村入户工程,配备了文娱器材;为105个高原美丽乡村配发收音机3000台。
二.村庄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得到加强。 各地结合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牧区垃圾专项治理。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农牧区垃圾专项治理行动五年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相关政策措施。通过建立村庄保洁员制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措施,初步形成了“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农牧区垃圾治理机制。在278个高原美丽乡村实施了村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总计配置垃圾转运车250辆,垃圾斗(箱)2760个,保洁工具1000套,修建公厕89座;同时,结合家园美化行动,在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开展了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清运垃圾144.2万立方米,拆除乱搭乱建5.9万平方米,拆除破旧围墙1.2万米,粉刷墙面7万平方米,清理河道51.5km,农牧区环境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在101个高原美丽乡村开展以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法治建设、人居环境改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区示范村建设,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
三、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按照青海省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青村建办〔2016〕15号),在门源、贵德2个国家级示范县的28个村庄和大通等10个省级试示范县开展了农牧区污水治理试点工作。计划总投资为1.66亿元,其中,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亿元,市(州)、县配套0.15亿元,社会筹资0.51万元。截至目前, 贵德县 农牧区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 其中,1个村采用小型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方式,主管道已施工完毕,正在安装设备,1个村主管道正在抓紧施工中。 门源县 农牧区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其中,3个村已完成管网铺设,并在开展分户处理试点。 平安县 6个村的污水收集主管网已建设完成,共铺设DN300管道30公里,建设1立方米化粪池600个。其余试点县已基本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截止12月底,完成投资0.35亿元。
四.住房建设进展顺利。 在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实施农牧民危旧房改造13151户,在提高农房质量安全和抗震能力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户型设计,完善使用功能,农牧民住房由满足基本居住条件,向完善供水、供暖、供气和配套建设厨房、卫生间、洗澡间发展,住房品质进一步提升。湟源县编制了《农村住房建设方案图集》、《村镇自建房施工质量控制服务指南》,分发给各村建房户,指导农民群众科学建房。大通县部分农户安装了用小型燃煤炉进行地暖供热的设施。门源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地震灾后农牧区住房维修加固处理方案》,指导灾后农房建设。
五.土地整治有序开展。 在46个高原美丽乡村实施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在11个高原美丽乡村实施了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6.73平方公里;将8个美丽乡村纳入2016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范围;在17个高原美丽乡村安排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六.兴业富民进一步夯实。 在225个高原美丽乡村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在31个高原美丽乡村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试点工作;在西宁、海东、海北等11个县、市包括高原美丽乡村在内的村庄新建冬暖式日光节能温室5000栋、配套保温被5000套,旧棚改造2000栋,蔬菜标准园39个;创建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13个;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在门源、大通、民和、贵德、乌兰、同仁、玛沁七个县实施了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