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广播电视大学 远程教育办学系统建设的意见
青教高[2010]12号
(2010年2月3日)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有关县(市)教育局,青海广播电视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大学远程开放教育的优势,促进广大农村牧区特别是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快构建我省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根据省政府批转的《关于加快青海广播电视大学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和近年来我省广播电视大学发展的实际,现就加强我省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办学系统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全省电大办学系统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七大提出,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努力实现全民学有所教。这是党中央在新时期、新阶段,为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出的重大目标。青海广播电视大学以省内各级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办学为载体,以卫星、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为一体,实施远程开放教育,是青海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公共教育事业的重要资源。我省电大教育开办30年来,坚持“面向基层、面向行业、面向农村牧区、面向边远地区”办学方向,形成了以青海广播电视大学为龙头、以州县广播电视大学和行业教学点为骨干、覆盖全省城乡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系统,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应用型人才。实践证明,电大办学系统是实现远程开放教育的重要基石,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的教育需求,促进教育公平,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广播电视大学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城乡终身教育体系,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高度和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我省电大办学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全省电大远程教育办学系统建设,发挥系统办学的整体功能和优势。
二、进一步明确我省电大教育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
电大所从事的是社会从业人员的教育、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电大办学要主动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人民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继续坚持“面向基层、面向行业、面向农村牧区、面向边远地区”办学方向,认真履行好开展本专科学历教育、实施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建设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三大任务,在巩固发展现有办学形式的同时,积极寻求新的办学增长点,力求有新作为、大贡献,努力把各级电大办成当地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支柱、学习型社会的平台。要根据各地实际合理布点,保持适度的办学规模。原则上青南三州每州办好一所电大;环湖三州及其人口较多的县和海东各县,可分别办好一所电大或教学点;西宁地区主要依托青海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分校办学;确有办学优势和办学实力的行业,可设立教学点,面向行业培养人才。到十二.五末,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保持在12000人左右,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保持在年均5000人左右。要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根本,以系统建设为基础,以提高教育服务水平为突破口,进一步扩大开放、强化内涵、提升质量、办出特色,实现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
三、切实强化对全省电大办学系统建设工作的领导
根据现行教育管理体制,我省电大教育实行省、州(地、市、行业)、县(企、事业单位)三级办学,是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远程开放教育教学系统。青海广播电视大学是省属高等学校,在省政府领导下,归口省教育厅管理,业务上接受中央电大的指导与管理;各州(地、市)、县广播电视大学及教学点,由同级政府主办,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业务上接受省广播电视大学的指导与管理。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将当地电大办学纳入地方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电大教育在当地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与其他各类教育同重视、同规划、同支持、同发展,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定期研究电大工作,及时解决电大办学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电大建设,积极扶持电大发展。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将所属电大办学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责任考评体系进行考核。青海广播电视大学要主动配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好年度考核目标,协助做好考核工作,形成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对经督促整改仍达不到远程开放教育办学要求的学校和教学点,实行“退出机制”,不得继续办学。各行业电大教学点要积极争取主管部门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充分发挥在行业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中的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各级电大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执行我厅印发的《州、县级广播电视大学设置标准和工作规程(试行)》(青教成字[2000]20号)和青海省州、县、行业电大(教学点)建设及评价标准》(见附件),结合基层电大(教学点)与当地职业技术学校或教育培训机构业已共同办学的实际,积极争取或调剂现有编制,为所属电大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的领导班子,特别要选配好责任心强、管理经验相对丰富、熟悉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专职校长或副校长;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配齐配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与办学规模和教学任务相适应、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并保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教师队伍相对稳定。要把电大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当地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考虑,统盘安排,在培训计划、培训资金、人员选派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大对电大专兼职教师队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现代教育技术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对从事电大教育管理和教学工作的人员,要在工作、生活待遇,特别是计算工作量、评优评先、职务评聘等方面与其他人员一视同仁,同等对待。
五、保证电大办学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各级广播电视大学的办学经费以政府拨款为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播电视大学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认真落实省政府的要求,将电大办学所需基本建设和教育经费,按国家规定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并做到逐年有所增长。各地电大收取的学费,除按协议和规定逐级上缴外,其余部分应全额用于发展电大教育事业。要统筹合理配置职业教育和电大教育资源,拓宽电大办学经费来源,为电大教学场所建设、教学设施配置与更新、现代教育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提供保障,不断改善电大办学条件。要在资金和政策上支持所属电大开展“示范性教学点”建设,积极争取并实施好各类援建项目,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实力,夯实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的办学基础。
六、大力加强内涵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当前电大教育发展既面临良好的机遇,也面对着新的挑战。高等院校的办学竞争,根本上是教育质量和办学实力的竞争。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大学都要坚持“质量立校”,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不断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积极开展远程开放教育教学研究,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和教学支持服务,完善政府、社会监督与学校自我约束相结合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青海广播电视大学要进一步强化为基层和学习者服务的功能,切实履行对全省各级电大进行业务指导、服务、管理和对学习者提供优质服务的职责;各州县广播电视大学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进一步强化学习支持服务职能,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要牢固树立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和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的有机衔接,通过课程整合、学分互认等方式,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本土化人才。要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开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努力成为当地面向全民的远程开放教育中心和学习支持服务中心,为构建我省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全民学习的平台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