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为县委书记上“紧箍咒”全力推动落实“两个责任”

30.07.2015  21:21

  新华网南宁7月30日电(记者夏军)县委书记是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总指挥”,权力比较集中。近年来,广西创新举措,通过选拔“过三关”、日常“扯袖子”、建制度“笼子”等方式,为县委书记上“紧箍咒”,全力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介绍,为切实把经历丰富、表现突出、干净干事的优秀干部用到县委书记岗位上,广西对县委书记的选拔非常严格,突出“”的考评,且注重到基层一线考察了解干部。“县委书记选拔任用须‘过三关’:‘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任前谈话关’。第一关便需纪检部门出具廉政意见,这一关过不了,便没有启动第二关的资格。”工作人员介绍,通过“考察考核关”,组织部门重点了解干部对待事业使命的担当、造福群众百姓的感情、坚守廉洁自律的表现等,同时还要认真核查干部档案,看是否存在假年龄、假学历等问题。

  在“任前谈话关”,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喻云林今年与3个批次新任职或交流任职的县委书记进行任前谈话,强调组织纪律和廉政要求,激励他们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造福百姓。

  在日常履职中,自治区党委则通过约谈等形式为县委书记“扯袖子”。6月8日至11日,自治区党委对广西所有县委书记分片区集体约谈。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在约谈中对广西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分析,专门点明县委书记容易踩踏的“红线”,以此为全区县委书记“扯扯袖子、提提醒”,并要求他们牢记“四有”要求,努力做一个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县委书记。

  一名县委书记说,日常履职中的约谈,很有警示教育作用,有利于让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刹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此外,广西还通过搭建制度“笼子”,让规章制度成县委书记的“紧箍咒”。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县委书记选拔任用、县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县委书记政绩考核、县委书记选人用人离任检查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近期,广西还将出台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织密规范县委书记权力的制度“笼子”,全力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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