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109国道至宝库村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青海 省 格尔木109国道至宝库村公路 工程 项目初步设计已由 青海省公路局 以 青公农 [2014]165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格尔木市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缺陷修复过程中的施工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格尔木市交通局 。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 格尔木 109 国道至宝库村公路工程 ,路线全长 3.406 公里。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2014年8月1日 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监理服务期 2014年8月1日 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划分为一个监理合同段,主要负责监理内容如下:
项目 名称 | 监理标段 | 施工 标段 | 桩号 | 里程(Km) | 公路 等级 | 主要工作内容 | 施工 工期 |
109线至宝库村公路 | 一 | A | K0+000-K3+400.854 (含中桥37.04m/1座) | 3.406 | 三级 | 路基土石方、路面工程[4cm沥青砼面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5cm天然砂砾垫层]、中桥、涵洞及其他工程 | 2014年8月1日 ~ 2014年10月31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凡具有 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内在海拔2800米以上地区须成功的累计完成过三级及以上10公里及以上沥青砼路面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业绩。
2.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在青海省交通厅或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在其处罚有效期内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至 2014 年 6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号(青海省交通科技大楼六楼604室)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2000 元。
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招开投标预备会。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7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10 时 0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至 五四大街72号交通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网址: www.chinabidding.com.cn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网址: www.qhzbtb.gov.cn ;《青海经济信息网》网址: www.qhei.gov.cn ;《青海交通门户网》网址: www.qhjt.gov.cn ;《青海省公路局》网址: www.qhsglj.com 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格尔木市交通局 招标代理人: 青海省公路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地 址: 格尔木市柴达木西路18号 地 址: 五四大街72号交通科技大楼
邮政编码: 816000 邮 政 编 码: 810001
联 系 人: 张曙光 联 系 人: 荔继华
电 话: 13709793560 电 话: 0971-6155941
2014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