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 基本常识

07.04.2016  12:05

一、家庭火灾事故

火势初起,应及时灭火,同时呼救、报警;若火势太大,应果断撤离;如果被困火场,则应冷静自救,积极求援。

(一)火灾预防:注意防范香烟、蚊香等可燃物;不乱接、乱拉电线,定期检查线路,家中长期无人时应关闭电源总开关和燃气进气阀门;不在家中焚烧丢弃物,垃圾中可能藏有易燃易爆品;不积物,有些物品,如湿稻草、麦草、棉花等堆积的时间过长,在一定条件下可能自燃,引发火灾;阳台、过道、楼梯等是逃生通道或避难场所,不要堆放杂物;家庭应备灭火“五件宝”:即家用灭火器、灭火毯、防烟面具、应急逃生绳和手电筒,并学会正确的使用方法。

(二)及时灭火:棉物用水灭、“油火”不用水、“电火”先断电、“酒精”杯碟盖、“煤气”湿被压、“室火”慎开窗,报警要及时。

(三)正确自救:湿毛巾,捂口鼻;湿衣裹,贴地行;火上身,快打滚;不恋财,快逃生;火封门,湿被挡;出不来,上阳台;发信号,救援到。

二、用电事故

(一)用电事故预防之“八戒”和“七禁”。 “八戒”:戒私拉乱接、戒假冒伪劣、戒“保险”乱用、戒“防护”缺失、戒湿手用电、戒电炉离人、戒险物近电、戒超负荷用电。

  “七禁”:雷雨天气禁“高压”、电力设施禁攀爬、电网危险禁私设、电线附近禁渔猎、电杆电线禁晾晒、高压线断禁靠拢、供电设施禁围覆。

(二)救援要点:发现异常,电断开;电器起火,“干粉”灭;电视着火,湿被盖;报警呼救,援助来;火势失控,快离开。

(三)现场急救:电击可引起组织烧伤、心室停搏以及中枢神经损害、呼吸麻痹等。触电后,电流在人体通过时间越长,后果越严重。急救要点:断电源、速绝缘、宽衣带、清口腔、“复苏”快、包伤口、速就医。

三、烧(烫)伤

受伤面积不超过9%的为轻度烧(烫)伤,10%以上的为中重度烧(烫)伤(儿童5%以上),严重时可能危及伤者生命。

急救要点:

(1)脱离热源,立即脱去燃烧、灼烫的衣服。无法脱去时,应用冷水浇灭或用棉被捂灭。若衣服粘在皮肤上,不要强行撕脱,可用剪刀剪开。

(2)冷却伤处。烧(烫)伤部位紧急用冷水浸泡或冲洗30 分钟,可防止烧(烫)伤面积扩大和损伤加重。

(3)吸附冲洗。若被化学品烧伤,先用消毒的纱布、棉签或干净的毛巾等吸附,清除残留后,再用流动冷水冲洗30分钟。注意不要沾染其他部位。

(4)慎涂药膏。冷却处理后,轻度烧伤可在局部涂烧伤膏等,但不能涂抹酱油、食用油或其他性质不明的药膏。中、重度烧伤,不可刺穿水疱,不涂任何油剂、药物。

(5)包扎伤口。就医前,可在伤创面上覆盖消毒纱布后再包扎,以防伤口感染。

(6)及时就医。

四、燃气事故

使用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和燃气热水器,应按照安全规范进行安装、操作和检查;在燃气调压站、调压箱、燃气井盖等附近,应禁止使用明火和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引起煤气中毒、火灾和爆炸等严重事故。

(一)燃气事故预防:关阀开窗,防火花;注意关阀,睡前查;烧水煮汤,成人看;专用管道,及时换;控制高度,用喉夹。

(二)应急要点:

(1)异味明显,断气通风, 动作应轻缓,以免金属猛烈摩擦产生火花,引发爆炸。

(2)异味不浓,皂液检查,可在管道的接头、开关、软管、阀门等处涂上肥皂液等,若有气泡产生则表明燃气有泄漏。严禁用火柴、打火机等明火检查。

(3)电器设备,禁开禁关。燃气泄漏时,千万不要开启或关闭任何电器设备,以免产生火花,引发爆炸。

(4)迅速离开,以防中毒。若室内煤气等异味较为明显,应迅速撤离,以防窒息、中毒。

(5)气罐着火,湿被扑压。液化气罐着火时,迅速用浸湿的被褥、衣物、防火毯等扑压,并立即关闭阀门。

(6)及时报警,抢险抢修。出现险情,应立即拨打供气单位抢修电话、119 火警电话,以利于及时抢险、抢修。

(7)错误避险,反酿大祸。不要在充满燃气的房间内拨打求助电话,也不要打开抽油烟机或排风扇,以免擦出火花,引发火灾。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