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完成810座佛道教活动场所悬挂标识牌工作

17.11.2015  12:50

从8月份开始,省民宗委统一制作佛道教宗教活动场所标识牌,发放各地陆续悬挂。截至目前,全省各地依法登记的佛道教活动场所标识牌悬挂工作已全面完成,共悬挂标识牌810个,其中藏传佛教778个(寺院661个),汉传佛教16个,道教16个。佛道教活动场所标识牌上印有“寺院名称”、“宗教活动场所”和“国家宗教事务局监制”字样,其中藏传佛教活动场所标识牌印有藏汉两种文字。

在依法登记的佛道教活动场所悬挂统一的标识牌,有利于方便社会公众的识别,接受社会公开监督,进一步规范佛道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同时,对制止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法开展宗教活动和假冒宗教教职人员欺诈信众、以假乱真、借教敛财的行为,维护正常的佛道教秩序,保障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