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院知产庭尝试依托微信组建网上法庭实施审前程序显成效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包拓业 通讯员 杨海云 报道) 青海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主要承担知识产权和涉外民商事审判。针对知识产权和涉外民商事案件外地当事人多、共同诉讼多和送达、释明、告知困难多、效率低、成本大的实际,自今年4月份开始,在分管副院长的指导下,在慎重研究民诉法相关规定和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有关指导性文件的基础上,谨慎地依托微信,尝试组建“网上法庭”,通过互联网技术破解难题,有效实施审前程序,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省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贯彻“案件要精审”要求,狠抓审前程序,立足贯彻2015年民诉法司法解释确立的“纠纷一次性解决”理念和“集中审理主义”“扩大释明范围”精神,实施《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庭前会议的若干意见》,多措并举强化审前程序,突出强调实现庭前当事双方案件证据信息、法律信息两对等,以此防范证据与观点突袭,提高庭审质效,促进庭审实质化,促进“司法透明”和司法公信力。微信具有便捷、即时和文字、语音可以同步进行的功能。省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依托微信组建“网上法庭”实施审前程序的做法是:案件受理后,经征得双方律师同意,以微信群的方式组建“网上法庭”,在网上集中进行送达、告知、固定诉辩意见、证据交换、质证、确认无争议事实和证据、诉辩协商确认诉讼进程和调解等。对其便利性和司法透明,省内外律师给予很高评价。有外地律师说,这是青海司法改革、司法公开和保障律师诉讼权利、为律师提供诉讼服务的重大进步和探索创新,对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降低法院司法成本意义重大。
“网上法庭”也为提高当庭宣判率提供了程序保障。近期,省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对审前程序在“网上法庭”进行的两件案件作了当庭宣判,当事人反响良好。对一联营合同纠纷案件,当庭宣判后,来自上海的律师和青海本地律师,均对我院庭前网上释明、组织网上证据交换和质证、当庭公开确认事实、认定证据的做法,给予很好评价。对一技术服务合同纠纷,通过完善的庭前程序,双方当事人庭前达成和解协议。在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后的一小时内合议庭当场出具了调解书,来自云南的律师高度评价了省高级法院的司法作风。
对依托微信组建“网上法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利因素,省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目前正在进行谨慎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