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上,副院长红卓玛宣读了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内容,并对我院的支部学习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支部利用每周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准则》《条例》,切实做到时间、人员和效果三落实;二是结合法院的工作实际,将学习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当中;三是把学习《准则》《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充分认识《准则》《条例》修改颁布和实施的重要意义。
党组书记、院长赵永山强调,一是学习原文,领会精神实质。要深刻学习理解《准则》《条例》科学内涵,逐条研读,切实增强学习执行的自觉性。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建设提供纪律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党员,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牢记党的宗旨,筑牢道德底线,恪守党的纪律,严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司法行为规范,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领导带头学,带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做到一身正气,清正廉洁。中层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率先垂范,要带头学,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三是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行动,在推进中心工作中,要紧密联系实际,不断增强化解矛盾、解决纷争的本领;在行使审判职权中,要正确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以务实的作风、清廉的形象、良好的实效,为全力推进我县社会稳定交上满意的答卷。四是把学习情况作为年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个别部门组织学习不到位、敷衍应付的要坚决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