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总段】格尔木公路总段严明双节期间廉洁自律规定 要求八“严禁”文明廉洁过节

24.12.2016  03:07
    2017年元旦、春节“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成果,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防止节日期间违规违纪现象及各种不廉洁和奢侈浪费问题的发生,格尔木公路总段印发了《中共格尔木公路总段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和规章并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烟花爆竹、鲜花、烟酒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及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有价证劵等支付凭证;严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劵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匿手段进行公款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明纪律、严格要求,严防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当好表率,推进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总段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文明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