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还重签合同居民费解

25.06.2019  08:16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张先生致电晚报热线反映,南川西路106号院改造房屋项目至今已延期3年未交房,且近期开发商才告诉业主们,新房的实际面积与业主们此前所选定的房屋面积不一致,希望记者予以关注。

  居民反映

  张先生告诉记者,2013年,南川西路106号院开始实施改造,此项目由市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但是由于该公司没有土地征收资质,便委托城中区建设局进行征收,并由城中区建设局作为甲方跟业主们签订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此项目的开发与建设都由市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当时按照设计图纸,让业主们自行选择户型。但从2013年项目开始实施至今已有6年,新房迟迟没有交付。让业主更为生气的是,直到新房快建好时,开发商才告知他们,新房的面积和此前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面积不同,大多数业主的新房面积增大了。因此,开发商要求他们重签协议,但是与业主们签订协议的甲方不再是城中区建设局,变更为西宁市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且新协议规定业主需补齐增加面积的钱款,这让他们觉得十分不合理。

  记者调查

  接到市民反映后,记者来到南川西路106号,看到此处正在施工,几栋高楼已矗立在眼前。记者看到居民出示的协议书,上面没有写明交房日期,却明确写明过渡期是36个月,过渡期起始时间以交房单为准,或自开工之日至交房之日。记者了解到,原来居民签订的协议中房子面积普遍较小,但现在开发商盖的都比原来大,多出来的这部分面积开发商分三个档次收费,面积超过1到10平方米的一个收费标准,超过10到20平方米的一个收费标准,超过20平方米的,按照市场价均价一平方米4200元收。

  部门答复

  记者从该项目负责人处了解到,延迟交房是由于消防水池更改位置,又跟设计院联系,重新更改图纸大概有8个月的时间,所以导致工期延误。预计今年10月份就可以交房,逾期的过渡费会在居民拿新房钥匙的时候折房款,多退少补且双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