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闽龙国际物流、建材、汽配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青海闽龙国际物流、建材、汽配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期工作已经启动,现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青海闽龙国际物流、建材、汽配城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青海闽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拟建场地位于海东市互助县海东工业园区青藏高原东部物流商贸中心西侧的三号路西延伸和四号路之间,青藏铁路和京藏高速公路以北,哈拉支沟以西,东与规划的三田新北山建材商贸城相依。地块南北方向最宽处500米,最窄处290米,东西长约1260米。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33320.00平方米(折合800亩),项目区共分5大功能区,由西向东依次布置汽车城、仓储区、建材城、职工公寓区、酒店及办公区。其中:汽车城占地81360.00平方米、仓储区占地26673.00平方米、建材城占地183307.00平方米、职工公寓区占地43067.00平方米、酒店及办公区占地7400.00平方米。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938570.19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86740.19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51830.00平方米。
⑴职工公寓生活配套区:总占地面积43067.00平方米(折合63.60亩),拟建11栋框架结构(地上1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10944.82平方米的职工公寓,其中:公寓建筑面积67638.90平方米;底商建筑面积10513.92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1092.00平方米;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31700.00平方米,可提供地下停车位886个。
⑵建材城:总占地面积为183307.00平方米(折合274.96亩),拟建5栋框架结构(地上5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为296050.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23000.00平方米的大型商城及18栋框架结构(其中:4栋地上3层,地下1层;14栋地上5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为114220.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8530.00平方米的小型商场,可提供地下停车位5571个。
⑶仓储配送区:总占地面积26673.00平方米(折合40.01亩),拟建4栋框架结构(地上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40600.00平方米的仓库,其中:仓库地上建筑面积为7291.00平方米,仓库地下建筑面积为15200.00平方米,可提供地下停车位383个。
⑷汽车城:总占地面积81360.00平方米(折合122.04亩),拟建总建筑面积为181613.29平方米的汽车城,其中:1栋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38774.28平方米接待办公楼(主体5层,局部12层);10栋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79212平方米的4S汽车销售店(5层);1栋框架结构(地上5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为45727.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7900.00平方米的汽车展销馆,可提供地下停车位546个。
⑸酒店及办公区:总占地面积为7400.00平方米(折合11.10亩),拟建1栋主体2层局部12层框架结构(地上1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为31720.00平方米的酒店及办公楼。其中: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4020.00平方米;写字楼建筑面积为6400.00平方米;餐厅会所建筑面积为1800.00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1400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5500.00平方米,可提供地下停车位157个。
为保证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青海闽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委托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青海闽龙国际物流、建材、汽配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评估其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向公众征求意见,以反映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得到您的支持!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闽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5297027233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新村路8号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971-6308152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文件
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评文件做出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③对工程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
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②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③项目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影响;
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在此网站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本次为第一次公告,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