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面向全省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开展大病、慢病、重病“三个一批”活动

08.06.2017  10:30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实施方案》,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刚性目标和底线目标,面向全省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行动。

  “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就是在国家确定救治9种大病的基础上,我省新增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症、儿童先天性法洛四联症、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症、包虫病、肺结核等,共计14种,以县为单位组织患有14种大病的贫困人口分类分批到定点医院救治。至2017年底,救治比例达到40%,2018年实现集中救治全覆盖,2020年大病集中救治扩大到所有大病病种。

  “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就是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优先与患有慢性病的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签约,实现全覆盖,健康管理率达到100%。同时扩大门诊慢性病民政救助病种,从目前的4种扩大到25种,同步提高救助标准,为特困供养对象发放门诊救助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对患有25种慢性病的农牧区贫困对象产生的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剩余政策范围内费用,特困供养对象按100%进行救助,其他贫困对象按90%进行救助,最高门诊救助限额1万元。

  “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就是完善重病兜底保障政策,降低农牧区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调整为3000元,报销比例不变。农牧区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提升重特大疾病救助水平,确保农牧区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政策内或合规费用自付比例低于10%。充分发挥慈善医疗救助作用,鼓励支持相关公益慈善组织通过设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开展重特大疾病专项救助。(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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