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保障好农村“三留守”人员的生产生活,解决好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加强和重视农村“三留守”问题的社会管理工作。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是三个特殊群体,为切实做好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工作,改善他们的生存发展状况,各地各部门在加强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留守”使农村实际生活人口结构性失衡,引发了农村家庭的不和谐和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及老人赡养等问题,以及服务体系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仍比较突出,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三留守”已经成为高速城镇化背后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难题。破解农村“三留守”问题,关系到广大农村家庭、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的成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加快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解决农村“三留守”群体存在的问题,从长远看,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将财政投入和扶持政策向农村地区倾斜,采取有效措施,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提高当地的社会经济规模和效益,吸引农民工返乡就业,使农村居民实现本土生活的安定富足,单这些途径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当前,应从“三留守”工作存在的最迫切和亟待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入手,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多方联动的合力,多策并举构建关爱体系。一是全面做好“三留守”人员的基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工作,建立人员村情档案和户情档案,建立起信息管理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提升服务管理效能。二是搭建载体平台,注重整合现有政策、资源,设计适合本地实际、切实可行的关爱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定时开通视频电话,让留守儿童与在外家长进行情感交流,建立留守儿童之家;成立社区互助组织,解决留守妇女的农业生产生活问题;开展心理咨询,解决留守妇女与留守老人的情感困惑。三是完善制度机制,结合推进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探索健全关爱服务的制度机制,形成党政主导、群团协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工作格局,注重发挥部门优势,运用市场资源,调动社会力量,推动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快建立以维护儿童、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为主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给农村留守人员提供生活问题、精神慰藉、医疗康复、紧急救援、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五是建立健全养老、教育、医疗等农村公共服务,让“三留守”人员有依靠有保障。实施农村留守人员社会保护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和服务项目的方式,帮助农村留守人员缓解生产生活困难,构建完善的社会保护与支持网络。鼓励农村妇代会主任、心理咨询专职教师、社会志愿者等群体为留守人员提供专兼职服务,推动关爱“三留守”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农村“三留守”人员“四有”目标。针对农村“三留守”群体面临的不同问题,实施不同的措施,以优化生存发展环境、保障健康与安全、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目标,建立党政主导、综治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心灵有润、学业有教、监护有人、安全有保、亲情有护、活动有地”,留守妇女“思想有交流、精神有安慰、生活有关心、生产有帮助、安全有关照,维权有保障”,留守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在“十三五”期间,使得全省农村“三留守”人员达到“四有”目标:关爱工作有网络、关爱活动有载体、关爱帮扶有对象、关爱宣传有氛围,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作者单位:省社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