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县人民法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1、民族团结教育情况。
都兰县人民法院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目标,在搞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狠抓民族团结教育,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工作的重要部分。根据上级党委安排,都兰县人民法院认真开展“巩固民族团结,共建和谐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以支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对口支援西藏青海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职工进行座谈,畅谈各民族民俗文化,讲述各民族团结故事,形成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按照关于开展“巩固民族团结,共建和谐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都兰县人民法院党支部制订了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在教育活动中提高思想水平,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搞好民族团结重要性的认识。都兰县人民法院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坚持不懈地学习党的民族政策,积极参加专题培训班、民族团结联谊会、民族团结知识竞赛、电视专题片展播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团结理念。
2、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
近年来,都兰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将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作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锻炼和使用。
一是建立健全选拔机制。把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现人才、启用人才;坚持定期督查和上报选拔情况,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纳入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拓宽发现渠道,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锻炼。都兰县人民法院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培养模式,积极采取党校培训、挂职锻炼、到艰苦岗位任职、交流轮岗等形式,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切实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锻炼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有效提高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搭建少数民族干部成长平台。对经过培养锻炼,各方面条件已经成熟,具备履行领导岗位职责能力的少数民族干部,由组织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到成熟一个、考察一个,积极对少数民族干部给位子、压担子,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已成为都兰县人民法院推进法院审判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的一支主要力量。
二、目前,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十多年来,该院民族团结教育总的形势是好的,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也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有待克服。
一是民族团结教育在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三贴近”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需要加大工作创新力度。
二是如何扩大民族团结教育的覆盖面,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三、对策建议
一是要用先进典型引路。要大力挖掘、培育民族团结的典型。通过典型宣传,使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中华民族大家庭好的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使民族团结的思想真正成为各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是要充分抓好《宪法》的学习贯彻。要把学习《宪法》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学习领会和贯彻实施《宪法》,进一步提高各族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民族大团结。
三是要广泛开展“四个高度认同”宣传教育。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复杂性,进一步认清民族分裂主义的本质和危害,分清是非界限和敌我界限,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四是要继续巩固和发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成果。
五是要把民族团结教育与为各族干部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相结合。
总之,近几年来,都兰县人民法院在建立民族团结长效机制,深化民族团结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都兰县人民法院有决心和信心,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不懈地抓好民族团结工作,为推进法院审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