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局】省建管局专项安排环境保护督查工作

26.12.2016  17:42
    围绕中央环保督察组及省政府督察组工作安排,12月24日省建管局召开环境保护督查工作专项安排会议,对当前环境保护工作进行部署。在宁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项目办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2016—2017年度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厅环境保护督查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公路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项目前期着手落实好环保、水保工作等提出了相关要求,真正做到“三同时”;宣布了省建管局环保领导小组及环保督察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和相关工作职责。
    省建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就抓好当前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各项目办积极与地方环保部门加强沟通,做好自检排查工作。二是明确时限,各项目办确保在自查整改时间节点内完成排查整改工作。三是加强宣传与总结,针对各项目建设特点,及时做好各项目环境保护总结。四是落实责任,各项目办及时将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相关责任落实到各参建单位,真正将环保举措落实到项目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