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青海永晟新型墙体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永晟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3年12月13日—2013年12月19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xnhbxmys@163.com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青海永晟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于青海省大通县北川工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配料楼、静停预养间、切割车间、码架编组及成品出釜间、制浆房、干磨机房、堆棚、配电室、车间辅房、成品堆场、办公用房、锅炉房(1台8吨/小时的燃煤蒸汽锅炉);主要设备:石灰料斗、鄂式破碎机、离线消灰脉冲袋式除尘器等。形成年产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切块产品的生产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33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7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8.85%。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遵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要求建成。经检查,该项目生产废水、锅炉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中,建设单位定期采用吸粪车清理送至污水处理厂;破碎机及干磨机工段均安装了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干粉状原料采取规范生产操作,并且采用三周围墙顶部封闭堆场,粉状原料采用密闭运输方式 ,基本做好“三防”措施,防止二次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均达到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燃煤锅炉安装麻石水磨除尘器,排放污染物均达标;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有隔音墙、绿化带进行降噪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采用分类存放,实行袋装化处理,并及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青海永晟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宁环监站2013-335号)表明: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用于生产制砖的加入水,在生产过程中清洗模具、场地及防止物料飞扬洒水等用水,清洗模具、场地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故生产废水为零排放。而且项目所在地区没有城市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中,建设单位定期采用吸粪车清理送至污水处理厂,锅炉除尘设备生产废水均闭路循环经锅炉自带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锅炉供水系统。定期进行换水,锅炉除尘设备产生的软化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工艺,不外排。所以不进行废水监测。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
(1)麻石水磨除尘器对烟尘的实际除尘效率为95.6%,项目燃煤锅炉的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燃煤锅炉的排放标准。
(2)干磨机LDMS-60除尘器对粉尘的除尘效率为99.8%,项目工艺中的破碎工段及干磨工段,经过LDMS-60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后,排放浓度分布为27mg/m3、47mg/m3,均能达到《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1996)中的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因子中,粉尘最大检测浓度0.6000 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厂界1#、2#、3#、4#四个监测点监测期间昼间及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
布袋回收粉尘全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外运统一填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