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德•朝阳绿洲家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青海省华德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
地理位置:建设项目位于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
投资总额:2.24亿元人民币
环保投资:环保设施投资730万元,主要用于施工期、营运期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污水设施、化粪池、绿地、道路硬化等设施的建设。
建设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下表。
建设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总用地面积 | m 2 | 24252.34 | ||
2 | 总建筑面积 | m 2 | 173152.04 | ||
其中
| 地上建筑面积 | m 2 | 133985.18 | ||
住宅总建筑面积 | m 2 | 106128.94 | |||
| 普通住宅建筑面积 | m 2 | 101257.08 | ||
廉租房建筑面积 | m 2 | 4871.86 | |||
商业建筑面积 | m 2 | 8501.62 | |||
宾馆建筑面积 | m 2 | 17914.44 | |||
幼儿园建筑面积 | m 2 | 809.20 | |||
社区医疗建筑面积 | m 2 | 175 | |||
社区服务建筑面积 | m 2 | 240 | |||
物业建筑面积 | m 2 | 215.98 | |||
| 小区幼托 | m 2 | 1350 | ||
| 地下自行车库及设备用房 | m 2 | 1525 | ||
3 | 地下总建筑面积 | m 2 | 22016 | ||
其中 | 地下超市建筑面积 | m 2 | 11933.78 | ||
地下锅炉房建筑面积 | m 2 | 680 | |||
地下配电室建筑面积 | m 2 | 511.39 | |||
地下其他建筑面积 | m 2 | 5460.35 | |||
地下一层车库建筑面积 | m 2 | 5214.97 | |||
地下二层车库建筑面积 | m 2 | 15845.77 | |||
4 | 建筑占地面积 | m 2 | 6809.60 | ||
5 | 容积率 | — | 5.5 | ||
6 | 建筑密度 | % | 28 | ||
7 | 绿地率 | % | 30.3 | ||
8 | 总户数 | 户 | 1055 | ||
其中 | 普通住宅户数 | 户 | 970 | ||
廉租房户数 | 户 | 85 | |||
9 | 地面停车位数 | 辆 | 1075 | ||
10 | 自行车停车位 | 地面 | 个 | 75 | |
地下 | 个 | 1000 |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项目施工期噪声达不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同时受施工期噪声影响,各预测敏感点噪声强度昼夜噪声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因此建设项目的施工噪声将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扬尘对沿线周围敏感点有一定影响,特别是距施工点20m内的居民区环境敏感点。因此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扬尘排放源的管理,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可以将影响减至最小程度。
3.施工期固废
施工期固废包括土方施工开挖出的渣土、碎石等;物料运送过程的物料损耗;工地建筑垃圾中的建筑材料废弃物,统一收集后,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埋,或作为填充材料充填场地、便道、路堤等。
4.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产作业过程中冲洗、浸泡、溢流和水管泄漏等形成的施工污水。施工污水主要含有砂土,悬浮物,石油类等,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5.施工期交通影响
施工对当地交通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土石方、石材等运输量较大,施工车辆增加。造成当地交通繁忙,给当地交通带来影响。
为了减小该项目施工期运输对当地交通的影响,建议施工单位施工运输应避开交通高峰,夜间运输应在不扰民的前提下进行。
6.运营期水环境影响
居民小区外排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中相关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西宁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湟水河幼儿园餐厨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在采取污水排放管网、生活垃圾存放设施采取防渗漏措施,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7.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大气环境影响计算分析的结果表明,小区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污染物排放量较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6.4mg/m3、0.87mg/m3、116 mg/m3,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规定的二类区II时段标准限值。
建设项目室外停车场污染物容易扩散,幼儿园食堂、酒店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后高空排放,对小区居民产生影响较小。
8.运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居民生活垃圾、商业用房产生的垃圾,居民生活垃圾可集中收集处置,酒店及幼儿园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9.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源自锅炉房和水泵房的运行噪声。锅炉房和水泵房均位于项目3#楼东南侧的绿化草地地下室(具体位置见附图2)。离居民楼住宅最近距离约为10米。据同类项目类比可知,建设项目的集中供热锅炉房运行时其室内噪声达85—95dB((A),根据预测可知运营期锅炉房离最近的3#住宅楼(10米)的噪声达标,但为进一步减少锅炉房噪声对周边居民楼的噪声影响,因此应采取相关的降噪防噪措施,以减小锅炉房噪声对本小区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采用商品混凝土浆;设置专用场地堆放建筑材料,堆放过程中要加苫布覆盖,以防止建材扬尘;施工场地道路每日应定时洒水,在大风日增加洒水量和洒水次数等措施。
2.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是最常见的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手段,其方法包括:设计制造产生噪声较小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产品规定噪声限值标准;改进生产工艺和加工操作方法,降低工艺噪声;保持设备良好运转状态,不增加不正常运行噪声等。对具体应用的高噪声设备或设施,在安置使用时,可采用减振降噪或加装隔声罩等方法降低声源噪声;从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是一种最常见的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手段,它是以噪声敏感目标达标为目的,具体方法:采用声学控制措施或技术,对声源采用隔振、减振降噪或消声降噪措施,在声源和敏感目标间增设吸声、隔声措施等设施,也可以利用天然地形或建筑物(非敏感的)作声障遮挡。
建设项目采取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相结合的降噪措施,是目前建设工地普遍采用的的降噪措施,具有针对性、具体性,在经济和技术方面均合理可行,符合防治噪声污染治理的一般原则。
3.施工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大部分回填,多余的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力和物力,在一个月内将工地建筑垃圾及渣土等处置干净。
4.施工期废水控制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会排放一定量的生活污水,为了尽可能减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放。其次是生产废水,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运转的冷却和洗涤水、施工现场清洗水、混凝土养护及设备水压试验产生的废水,含有少量的油污及泥沙,应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附近水体或进行回收利用、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5.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西宁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湟水河;幼儿园及酒店产生的餐厨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西宁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湟水河,建设单位对化粪池和隔油池进行定期清掏。
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⑴锅炉房设计应严格按照《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2008)、《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有关规定设计,锅炉烟囱必须有独立烟道,应与设计同步,同时施工,排烟口设置必须远离人群。锅炉烟囱不低于15米并做好景观处理。
⑵加强小区内机动车辆的管理,要求进入小区内的机动车辆尽应及时熄火,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⑶厨用废气经集中式排烟道直接排出楼顶放散;幼儿园及酒店后厨安装排油烟机对食堂后堂进行通风,食堂后堂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因此,油烟对项目区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房及采暖泵房、自来水泵房安装双层隔音门;锅炉主体及其辅助设施如水泵、风机系统、供暖管路等应采取严格的防振、减振措施;燃气锅炉加装隔声、消音装置,对锅炉房内墙墙体做吸声处理;定期检修各类机械设备,发生故障的设备应及时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噪声,应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禁止鸣号、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避免影响周围环境。
固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制度,可减少收集过程中垃圾的暴露时间和垃圾的散落,有利于收集管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垃圾当天收集、当天运出;应对垃圾收集站、桶及时进行消毒杀虫,避免气味散发和蚊蝇滋生。
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6.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由于房地产项目从西宁市整体来看并不增加总量,只是从一个区域的人口转到另外的区域。从总量控制上项目可行。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本建设项目经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市发改备字((2010)第046号),属允许类。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拟建项目经西宁城乡规划局同意(《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 宁规选2010 0128号),批准青海省华德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华德•朝阳绿洲家园。建设用地符合《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要求。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建设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明显,该项目施工期间与运营期间不可避免的对周边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能够在施工期、运营期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所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及“三同时”,该项目产生的负面影响完全可以得到控制,各项污染因子会控制在相应的标准限制之内。因此,只要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该项目从环境方面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公众对本工程选择的地理位置有何看法;
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
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所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22日。由于条件有限,一般不接受来访,请谅解。
八、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王 宁
E-mail: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971-6308152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