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6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01.07.2016  15:37

 

一、2016年6月做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阳光大厦建设项目验收登记卡

宁环登记验[2016]14号


2016年

6月6日

金阳光大厦建设项目

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7号

2

西宁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宁恒大名都项目一期(12#-15#楼、1#地库)验收登记卡

宁环登记验[2016]15号


2016年

6月6日

西宁恒大名都项目一期(12#-15#楼、1#地库)

西宁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西区柴达木路144号

3

青海三榆房地产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三榆·龙湖花园建设项目验收登记卡

宁环登记验[2016]16号


2016年

6月27日

三榆·龙湖花园建设项目

青海三榆房地产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规划S路以北,民和路延伸段以东

6

关于青海泰阳混凝土有限公司自动三一重工HZS180C6商砼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宁环验[2016]7号


2016年

6月22日

自动三一重工HZS180C6商砼生产线建设项目

青海泰阳混凝土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镇朱家庄村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